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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实验室:几乎所有中文输入法都会泄露输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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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们提出的问题是沉重的,不容轻易否认。学生们的发言充满了道义上的自信,这种自信源于他们的青春,源于他们是学生这一事实:他们已经完成了我们对他们提出的一切要求,进入了美国最顶尖的大学。他们读了我们指定的书。他们所学到的知识使他们非常清楚地得出结论:坏事正在发生,而且这些坏事必须停止。但是,学生们始终无法获得施加影响的渠道;他们的组织被暂停活动;他们要求伸张正义的呼声被驳回、审查或宣布为不切实际或非法。因此,他们在广场、公共场所或操场扎营,他们的声音、呼喊和标语不容忽视。

在许多人看来,这些学生营地不仅造成了不便,还构成了对合法权威的挑战。虽然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们把他们的新露天社区管理得很好,但许多局外人并没有从他们身上看到民主、包容的未来的希望,没有看到犹太人、穆斯林和各种信仰的人一起祈祷和举行降生礼。相反,通过狭隘的眼光,这些批评者只看到了混乱。他们试图通过惯用的指责标签(黑手!外国敌对势力的工具!……)来诋毁、恐吓和驱散学生!外国敌对势力的工具!恐怖主义同情者!反犹主义者!)并没有奏效。停课或威胁开除学生也无法阻止他们–他们并不是你想象中的唯唯诺诺、唯命是从的傀儡,而是把原则看得比实用主义更重要,有些人甚至把自己的人身安全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家长们对此感到恐慌)。更糟糕的是,学生们的强烈抗议正在揭开权力结构本身的裂痕。教授们纷纷站出来支持自己的学生。行政部门和政党在如何处理这些孩子的问题上出现分歧,暴露出整个系统更深层次的裂痕。越来越多的派别鼓噪用暴力“恢复秩序”,利用学生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作者指出,面对同样的情况,1989年的 中共当局选择了暴力清场。他呼吁美国的大学校长们不要把邓小平当成榜样。他表示,“大学校长们,在外人的暴力煽动下,对抗可能是你们的第一冲动,但这样做不会有任何好处。妥协和一个委员会将比广场上的血腥屠杀更有利于每个人。”

同时,作者也提出了解决办法:组建一个委员会,其中包括由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教职员工、校友和官员等等。同样,他特别强调,学生参加委员会并不是中国历史上的“招安”。他还引用六四学运做比喻,呼吁学生要有一个“退场机制”(divestiture),这样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暴力清场,并且可以转入委员会内进行斗争。

三、法学教授:TIKTOK法案大概率会通过对“言论自由”原则的宪法审查

在美国国会通过TIKTOK法案之后,外界普遍认为TIKTOK会利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编者注:主要内容是保护美国人的言论自由)提出起诉,声称这一法案涉嫌违反“言论自由”。

22号,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美国司法部前法律顾问Alan Z. Rozenshtein,撰文以专业视角分析了为什么该法案通过的可能性很大,以及该案的关键论点论据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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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并非直接禁止 TikTok,但其捍卫者需要愿意为其辩护

教授表示,这一禁令给了TikTok一年的时间,允许它对外出售,因此并非直接禁止TikTok。然而,他也表示该法案也有可能被当成一种禁令。主要原因有两点:一,这样一家大型科技公司的出售程序极为复杂,一年时间可能不够;二,中国政府可能对字节跳动施加压力要求其不要剥离。因此,在允许其对外出售并给予宽限期这一点上,立法者要做好辩护。

他还指出,如果中国政府干预反对出售Tiktok,那么“正是这种中国政府对 TikTok运营的干预就是该法案的核心理由”。相反,“如果中国政府允许字节跳动出售,那么表明美国的担忧可能被夸大了。在这种情况下,TikTok并没有被禁止,因此也就不存在涉及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诉讼问题。”

该法律更好的理由是关于外国操纵,而不是数据隐私

美国政府能够为维护该法律提出的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什么?在这里,重要的是要区分法案支持者最常提出的两个理由:一、TikTok的外国所有权威胁到美国人的数据隐私;二、它使美国人受到外国对立国家的操纵。这两点都是事实,但只有后一点才足以成为禁止 TikTok的理由。

作者表示,“如果中国政府想要美国人的数据,他们不需要 TikTok就能得到。”他还以自己的经历举例子。他之前是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的律师,可以接触到许多机密信息。然而,在Tiktok诞生前,他和他同事的个人信息早就被中国情报机构获取了。他表示,中国“甚至根本都不用偷”。“美国是发达国家中数据保护做的最差的国家,因为美国缺乏国家数据隐私法。这意味着,中国可以从数据经纪商和其他第三方聚合商那里购买到与获取 TikTok用户数据相同的信息。”

相比之下,外国操纵的担忧,即中国政府可能控制美国的信息空间才是重要的论点,尤其是在中美冲突期。诚然,其他主要平台也曾是国家支持的虚假信息活动的载体,但 Facebook或谷歌正在积极打击秘密活动可能造成的破坏,与中国政府在其实际控制的平台上可能造成的破坏无法相提并论。因此,如果政府坚持本法所要解决的问题,即外国敌国家对美国大部分信息空间的控制,那么政府在第一修正案方面就会安全得多。

外国操纵的威胁并非是一种猜测

中国已多次生动地证明它拥有必要的手段和动机。作者表示,在这方面美国政府应该坐着论据的收集。

“中国政府对自身形象和外界对其看法的挑剔是出了名的,尤其是在涉及其地缘政治野心时。例如,2019年,当休斯顿火箭队总经理在推特上支持香港民主抗议时,中国政府取消了 NBA季前赛在中国的电视转播,而中国对 NBA来说是一个利润越来越丰厚、越来越重要的市场(类似事件的例子还有很多)。”作者还引用了美国国务院去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报告指出,中国"采用了各种欺骗和胁迫手段",包括"宣传、造谣和审查",以"影响国际信息环境"。因此,作者表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没有理由认为中国人不会利用一切手段来获得对美国的战略优势,其中包括操纵数百万美国人获取信息的方式。”

综上所述,作者认为,“该法律很有可能通过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审查”。然而,他认为这并不是必然结果,案件仍然存在许多争议的地方。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CDT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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