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外部与境外异族往来也很频繁,因此历代朝廷都设有专职或机构,从事翻译工作,不过大都是地位不高。
周朝
在周代以前,长四方之语,各有其官。《礼记》:“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读低),北方曰译”。宋法云《翻译名义集》:“像胥氏通六蛮语,狄鞮主七戎,寄司九夷,译知八狄”,到了周朝以后,这些“通夷狄之言”的人,才统称为“像胥”。
《周礼•秋官》中的“像胥”一职,负责出使蛮夷闽貉戌狄之国,掌握这些周边民族事务之人,就是最早见诸文字记载的翻译官。像胥按照对外族语言熟悉的程度,还分“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及徒二十八人”,要负责传达王命,也要上传各地情势,以利国王统治与安抚邦国诸侯。
汉朝
到了汉朝武帝时,朝廷设立主管少数民族与外国事务的的部门——大鸿胪,其下设有属官有译官令(九译令)及丞,专责翻译。有学者认为,从秦汉以来,北方匈奴始终是朝中心腹之患,处理北方事务是朝中重要政务,把周制的“像胥”改以北方的“译”为官名。此外,为了配合中外交往的需要,汉代在学校中还开展了外语教育,培养翻译人才。《汉书•食货志上》:“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五方之书即相当于今之外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