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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川:胡斌撞人后可能连看守所都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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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斌被判三年后,相信此案已成定局。但事后,很多人质疑当堂受审的不是胡斌本人,我觉得这个质疑完全合理。因为胡斌被判后,我是看的新京报报道。报道我没看完,因为我的第一感觉一直停留在插图上,感觉这那里是胡斌啊,这种感觉就好比上次在网易看的一新闻,标题为《中央任泽民为浙江省纪委书记》,你是否也有某种错觉?所以这种感觉打乱了我继续将新闻读下去的思路。
    
     果不其然,网上也是一片讨论真假胡斌替审的声音。首先,我相信大家基本看到胡斌的照片是胡斌那张躲在车里欲拒还羞的照片,好像也没别的照片了。而此次庭审的却是一个小胖子,所以质疑是有理的,不是胡说八道。其二,有一段时间,百度或者谷歌胡斌照片,多出了几张新的,而现在去搜索,不包括现在庭审这一单张,就一直是躲在车里那张照片。胡斌案是一件影响很大的案件,为何千变万化一直就是那一张照片?难道是没有记者去采访吗?那么,那么多的消息都是从哪里出来的,莫非胡家启用了五毛党作宣传造势。第三,第一时间为什么没有抓胡斌,而其还有时间更新QQ空间,哦,车开得快,就有特权?当街撞死人,而且还没有作出任何补救动作,安然回家,这叫群众怎么不去怀疑整件事情的真相。 
     
    当然,很多人会说,这一切都是人们仇富造成的。仇富这个事,已经很成功地被一些流氓所利用,用来打击需要维权的广大劳苦群众,只要你没钱又没权,跟你的对立面是一个没权但有钱的主,受到关注之后,马上就有一帮人说,这都是社会的仇富心理造成的,是吧新华网评论。总是说仇富,可为什么不去探究大众为什么仇富,每次都是因为什么理由才去仇富的。如果一个法律异常丰满的国家,再配置出法制透明,会有那么多人去仇富吗?你富人凭劳动赚干净钱,不依靠老子他舅舅的奶奶的表妹的二舅妈而当上什么什么长的,我相信那样的人是会得到尊重的。如果生活在这个社会下面的人连依靠赚钱的人都不去尊重,那我只能说这是火星社会,其人都是非主流。
    
    还有一帮人说胡斌判重了,请问那里判重了。摘录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请大家仔细对比法律,再看胡斌当时撞人后的做法。不过要说谭卓的问题,我就有一个问题,谭家真的收了胡家的那113万吗?如果收了,我也高不明白,谭家是到底想的,是为了找法律平衡,还是找生活平衡。
    
    所以对于一切怀疑庭审中的胡斌是不是真胡斌,都是合理猜想。因为对比照片相差太大,而且新闻也不是很透明,所以哪怕胡斌没进看守所都是可以的。当然,塑造胡斌新形象,这也是合理,毕竟给年轻人一个机会,总比给他一只飞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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