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会想到自己事发之后,最信赖的那个好朋友会起来揭发他,甚至还会有那样详细的侦查记录。哪天、哪时,在何地干什么。他怎么知道自己在初享生命最隐秘的欢愉时,有双眼睛在盯着……那还是他一直信任的眼睛——“所有人都不知道,你可以知道”的那种信任。秘密的分享最后都成为笔录,然后在整风时居然被公开读出来。而我们,这些当时二十岁上下的小青年,也真的把这件事看成错事。
现在回头想,“胡传魁”与“阿庆嫂”何罪之有?2008年是知青上山下乡四十周年纪念,我在想,我们该怎么回首这段往事。集体语境往往要上升到社会历史的伟大高度,说一大篇的道理,我们甚至仍会不自觉地将之理想化,重温那些“淋一身雨水,就让我们用青春烈火烤干衣裳”的词句,但具体到个体的命运,就不可能是一句话、一个大道理所能概括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