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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馨仪:台湾立法院:从举手表决到高呼“吾皇万岁”

——从托克维尔的民主理论 反思立法院多数暴力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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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党魁主导议事程序的国民党擅自认定举手表决,可以让立委无记名、不用负政治责任的只有举手就草率通过法案。虽然世界上也有其他国家的国会可以采行举手表决,但都是可以明确特定哪一位立委有举手,且该举手是可以被正确纪录的状况下才采行。然而,我国立法院竟然可以让立委如此不负责的举手表决,真是刷新世界纪录的可怕创举。

本次国会扩权法案,完全是立院将自己置于上位,超越宪法,以法律命令人民必须以瞻仰爱戴的敬意来仰视自己选出来的公仆。(摄影:张哲伟)

法国著名的法律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Tocqueville)在他著名的《美国的民主(De la démocratie en Amérique)》书中曾提及,多数人的统治造成无所不能,将是扼杀思想及民主的主要因素,会让人民感到冒犯掌握唯一钥匙权力的恐惧。

从今年5月17开始的国会扩权法案,新闻中均统称为“国会改革法案”,在我看来实在是荒诞不羁。从错误的国会议事流程到侵蚀人民实际权益、违反权力分立的修法内容;从程序上多数霸凌少数,到实体侵害权力分立、人民权益。在在都是立法院的不当扩权及藐视民主真谛。短短几天内,国民党及民众党的蓝白相合,已达多数决的条件下,未经实质审理讨论,就恣意通过诸多可能会危害国家利益与人民权益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条文。可说是滥用民主机制,假借彰显民意的大旗,企图压迫少数者,也践踏少数群体背后所代表的民意。

“举手表决”真的适法吗

首先,立法院议案可以举手表决的法源依据并非法律,仅是行政命令位阶的立法院议事规则第35条,议事规则第35条中记载立法院议案的表决方式包含口头、举手、表决器、投票及点名五种表决方式。

立院党魁主导议事程序的国民党擅自认定举手表决,可以让立委无记名、不用负政治责任的只有举手就草率通过法案。虽然世界上也有其他国家的国会可以采行举手表决,但都是可以明确特定哪一位立委有举手,且该举手是可以被正确纪录的状况下才采行。然而,我国立法院竟然可以让立委如此不负责的举手表决,真是刷新世界纪录的可怕创举。

立法院向来是以表决器方式投票,立委按下自己座位的表决器,立院议事人员会统计各委员的赞成或反对意向,如此可以精确了解该立委在该法案中做出何种决定,也才能让立委受到他所代表区域或是政党的民意检视,除了是立委须对自己决策负责外,也是人民可以对代议士民主制度的监督方式。但是日前立院在混乱下的举手表决,根本无法清楚投票权行使状况,难以实现这样的监督功能。

本次法案修正的审查,蓝绿白争执的沸沸扬扬,甚至蓝白政党不惜为了遂其政治目的,从民进党版法案要送出委员会阶段就开始封杀。国民党及民众党合作的法案在议事程序上,数百次草率仅以举手方式通过具有重大争议的法案,且不经实质讨论、强渡关山,不难令人联想到底是何居心?

恣意扩权竟敢称“国会改革”

国会改革理念固然崇高,但如果不能以谦虚、理性、客观的态度深刻检讨目前国会制度面临的问题,并积极改进,就不能称为真正的改革。修法明文扩大自己调查及听证权力,立法院如贵族般受人景仰,且对人民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或许这些扩权对于立法诸公们来说并非至关重要,只是一点小确幸,增添一些又何妨。但我们逐一来看,立法院可以自行决议命总统到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摆明修法表示立院在总统之上,如此不符合宪政体制的创见实在前所未闻。我国宪法及政治体制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之争论都已经喋喋不休,现在立法院自己跑出来刷存在感,除了原先行政跟立法的监督制衡外,还要凌驾于总统之上,完全超越权力分立精神的独所创获。

其次,蓝白试图通过的藐视国会罪,内容为何?包含:被质询人没有回答到立委想听的内容、没有提供让立委满足的资料及资讯、立委没有问的还多嘴回答、立委问题问不清楚的不能顶嘴回问,否则通通都要处以刑罚,会有入监执行与罚金效果的刑事责任。如此不顾受质询人尊严与行政立法权限分际的规范,恐怕因寒蝉效应而造成对自由民主的戕害。看到这个条文通过后,我只能对立院113位诸公们高呼《吾皇万岁》了!

本次修法大幅还扩张立院的调查权与听证权。除了将立法权凌驾于行政权之上,也不顾释字585号意旨,让立法院得以直接介入本应属司法机关审理或由监察院调查的个案。然而本次修法最可怕的不仅如此,立院还可以对《民间人士》调查,要求一般人民或企业提供立委诸公们想要的资料。我们都知道台湾在芯片设计及制造是台湾之光,台湾在国际地位暧昧不明的困境下,创新科技发展及国际经济合作是台湾人能在世界存活的命脉,倘若立委不惜动摇护国科技根本,侵蚀人民财产权益,只是为求遂己私利,日后将易如反掌。

显而易见,本次国会扩权法案,完全是立院将自己置于上位,超越宪法,以法律命令人民必须以瞻仰爱戴的敬意来仰视自己选出来的公仆。身为法律人,实在不能苟同。法治的实现与权力的分立息息相关,权力分立、相互制衡,惟有没有任何一个权力能够压倒其他权力时,法治国家才能够真正实现。

英国丘吉尔首相曾于1947年11月11日下议院演讲中曾说到:“除了那些不时被尝试过的其他所有形式外,民主是最糟糕的政府形式”(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for all the others that have been tried)。虽然我赞扬民主,但在多数暴力戕害下,民主是否会倒退为以多数民意为的暴政,让人忧虑!

※作者为执业律师,法学博士研究。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李安达

来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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