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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查核|图片恶搞蔡英文、赖清德会判三年?台湾言论自由被民进党破坏?

自由亚洲电台Amanda Weisbrod制图,图片来源:AP

核对结果:误导

一分钟完读:

台湾电影《周处除三害》在中国大受欢迎后,部分片中人物、场景被制作成网络迷因(Meme,亦称作网络梗),更有人“恶搞”,将影片截图中邪教领袖“尊者”和其“护法”们的头像,换成台湾总统蔡英文和即将就任总统、副总统的赖清德、萧美琴。接到相关检举后,台湾警方对媒体称会展开调查,并提示更改影视作品剧照恐违反《著作权法》,另外,宣扬该电影中的暴力血腥含义,也可能涉及台湾刑法中的煽惑罪,但随后,警方已宣布调查结果,认定事件不涉犯罪,并已结案。

此消息在X(前推特)、微博等平台上却一再被误传。变造政治人物肖像在台湾会获罪“有期徒刑三年”,并以此批评民进党压制言论自由。

深度分析:

曾任中国中央电视台记者、现旅居日本的王志安5月1日X(前推特)发文“有期徒刑三年?民进党真够可以的。”搭配一张明显经修改的图片,把电影《周处除三害》剧照中的“尊者”,换成台湾总统蔡英文、即将就任的下届总统赖清德的头像。

在微博拥有近百万粉丝的军事博主“大象搬砖5月2日也发布一张以《周处除三害》剧照修改的图片,原图中的“尊者”与两名“护法”,换成蔡英文、赖清德,以及副总统当选人萧美琴。配文声称“民进党正在严重破坏台湾的言论自由”、“台湾刑事局正在对P图蔡英文、赖清德的人进行追捕,作者最高可面临三年牢狱之灾”。

多个社媒帐号称,将《周处除三害》电影截图中邪教人物头像改为蔡英文、赖清德等可能会在台湾获罪,并指民进党让台湾言论自由倒退。(图取自X、微博)

梗图来源为含有暴力场面的电影

上述社媒传言与近日热议的《周处除三害》网络梗有关。台湾媒体《自由时报4月28日刊出报道有网民将《周处除三害》中邪教领袖“尊者”与“护法”坐在“新心灵舍”讲堂弘法的画面,改换成蔡英文、赖清德等政治人物,并将修改后的图放上网,被民众检举“煽惑罪”。

台湾电影《周处除三害》于2023年出品,在台湾被评等为“未满十五岁不得观赏”。片中邪教人物“尊者”及其跟随者被处决等场面因充满暴力、血腥的元素,引起不少讨论。2024年3月,该电影经审查剪裁后,于中国大陆上映,并大获票房成功,

台湾警方谈论民众对该图的检举时表示,电影本身具有杀戮和暴力涵意,民众无论是有意或是无意的制作KUSO(恶搞)迷因图,可能涉及刑法中煽惑罪,另也违反著作权法六十五条第二项有关合理使用的规定,该篇报告称,警方已根据检举循线追查中。

主题经《中时新闻网》、《镜新闻》等多家媒体跟进报道,掀起讨论。 《自由时报》同天刊出的另则相关报道解读警方说法,受访法律专家说明,煽惑犯罪的构成主要条件,为“明白而立即的危险”,若法官认定该篇改作成罪,最重可处两年徒刑,如认定已逾越合法使用范围,依著作权法可判刑三年。但受访专家同时表示,恶搞网络图“可能让人联想到杀害”,也可以理解为是正常表达政治诉求,是否构成煽惑罪还有待法官审酌。对于涉嫌侵犯著作权,该律师分析,该案中并没有商业营利,公众人物的肖像权容忍度也比较宽松,因此不一定成罪。

台湾警方已宣布该图不涉犯罪

5月1日,《自由时报》等媒体发布后续报道,台湾刑事局调查后认定,该案无具体犯罪事实及其他可追查的具体情资,已签办结案,台湾警方目前也未接获著作权人提出告诉。

先前台湾媒体对该恶搞换图事件报道中提及的“(最高)有期徒刑三年”,是在讨论篡改原作侵犯《著作权法》的可能后果;关于“煽惑罪”的讨论,则是基于电影中的暴力意涵,讨论将影片中被血腥处决的角色形象替换为现实政治人物,是否有仇恨性言论、暗示暴力等含义,而并不是因为改换成的肖像是民进党领导人。

而且,“大象搬砖”等发文前,台湾媒体已经报道警方认定该行为不涉犯罪、已结案的消息,因此“P图蔡英文、赖清德”会被判刑、“民进党压制言论自由”的说法,属误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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