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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波罗新闻网2008-08-22讯】 作者:法学博士 陈韵华
张先生在北加州一家贸易公司担任了十几年的业务。很不幸,在今年年中张先生经验了两次轻微中风。第一次中风,因为害怕失去工作,所以不敢跟公司提起请假的原因,就只休息了一天就回公司上班。几周之后,张先生再度中风。这一次,不但进急诊室、还在医院住了两个星期。出院后张先生乖乖的回公司上班。不过,就在张先生返回工作岗位一个月后,公司以“因和同事不合”的理由将张先生解雇。张先生觉得他的开除跟他请的病假颇有关系。
林太太在LA一家连锁餐厅的打了十八年的工,今年因子宫肿瘤必须开刀,得请假几个星期休养。但因为林太太年初已跟餐厅请过年假,主管就不愿再批准林太太再请病假。拖了几个月,林太太因医生要求不得不开刀。开完刀后在家休养了一个月。回到餐厅时,餐厅经理以“因自己放弃工作”的理由,而将林太太解雇。
伍先生的太太上个月意外车祸。因为要照顾重伤的太太,担任主管阶级的伍先生,向公司总裁请假两周。不过,当伍先生回到公司继续上班时,竟发现他已被公司降职。伍先生觉得他的降职与他请假照顾太太大有关连。
许多加州员工不知道的是,以上的例子可能是违反加州“家庭权利法律”(California Family Rights Act)及联邦“家庭/医疗假法律”(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 的案例。以张先生和林太太的例子来看,如果雇主解雇他们的原因是因为雇主将他们“识为”伤残人士 (disabled),就算他们并非长期伤残,这样的案例也有可能是违反加州“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 Act”人权法的案例,
********************************************************************* “家庭/医疗假法律”及“家庭权利法律”
基本上,加州及联邦法都规定,某些雇主让员工请假(留职停薪)去照料自己或家人(包括父母、孩子、配偶)的某种“严重”的健康状况 (serious health condition)。 如果您合格受这些法律的保护,您的雇主必须做到: • 给您最多12个星期的假,并不可以解雇您。 • 必须在您回到工作岗位以后给您同样或同等级的工作(同样兴薪水等等) 。 • 如果公司有帮您投保健康保险,必须继续支付您的健康保险费。
这些法律也禁止雇主阻碍您请假照料自己或家人。如果您应该受这些法律的保护,雇主不但不能不准您的请假请求、也不能在未来拒绝您正常的升迁、或者在您请假之后对您有所报复。 您能不能受这些法律的保护,要看您是否符合以下所有的条件: (1) 您必须为您的雇主工作了至少12个月以上(半工也算)。 (2) 在过去的12个月内,您至少工作了1,250个小时(平均每个星期25个小时)。 (2) 您的雇主在 75英哩半径内雇用至少50个员工。 (3) 您请假的原因是跟照料父母、孩子、配偶、或者登记的家庭伴侣 (Domestic Partner)、或者自己的“严重”健康状况 (serious health condition) 、怀孕、产前护理、或者为孩子的诞生或收养有关。
法律上并有要求受保护的员工应提供雇主某些通知及医生证明。
******************************************************************** 自己的病假: 加州“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 Act”人权法
如果雇主因您请假而将您“识为”伤残人士(disabled),仅管您并非真的残障,加州“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 Act”也有可能保护您。这条法律要求公司必须有至少有五位员工。 ******************************************************************** 如果您因自己或家人的健康状况而被公司降职、解雇,请与陈律师连络。让我们替您争取的权益!
请记住,加州法律是非常保护员工的!
陈韵华 律师 免费讯问: 南加州 (626) 381-9886 北加州 (415) 738-8615 www.kellyche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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