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短评 > 正文

四类分子的悲惨命运

—中共罪行录之二百零一十二

作者:

四类分子的悲惨命运还体现在被驱逐。

土改时就有驱逐地主富农的现象。文革前,局部地区也有把四类分子及其被认为政治上不可靠的人从边境地区强迫迁移的情况。文革期间这种情况发展为全国的普遍做法。

1958年秋,为了建设“红彤彤的大上海”,数以万计的地富反坏右及其家属被赶出上海,造成无数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1958年10月,汕头市一批四类分子共1789人被迁于粤北山区。1960年11月,辽宁省海岛地区的长海县,将表现不好的五类分子及其家属、被判重刑的反革命分子家属、有海外关系的家属和主要亲属、部分归俘渔民和有现实危险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共有273户,1541人,一律强行迁至辽宁省内陆的建平县。被迁者到那以后,死亡、外流的不少。1980年仍在那里的131户人家中,平均每户死一人。有142户,810多人,在那里生活不下去,先后转迁到其他地方。有的过乞讨、流浪生活,有的甚至卖儿卖女。1963年新疆发生过将五类分子和逃苏未遂人员内迁的情况。

文革期间,普遍发生将四类分子驱逐出城市、强迫迁往农村的情况。文革初期北京市有8.5万多人被扣上地、富、反、坏、右的帽子驱赶出北京。天津市1969年7月统计全市有4.2万人被遣送农村,其中各种分子1.6万人,随遣家属2.6万人。据估计,当时全国被从城市里驱逐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超过百万人。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4/0623/2070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