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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前夕搞事 中共对台、美、日、欧共聚聚甲醛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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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今(19)天公告,即日起对原产于台湾、美国、日本、欧盟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图:翻摄腾讯网

总统当选人赖清德520就职前夕,中国商务部今(19)天于官网刊载“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Polyformaldehyde Copolymer)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宣布即日起对原产于台湾、美国、日本、欧盟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期限为明年5月19日前,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

中国商务部公告指出,中国商务部于4月22日收到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中国共聚聚甲醛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

公告续指,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初步审查,依据反倾销条例第16条规定,决定自5月1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台湾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告提及的被调查产品名称为共聚聚甲醛,又称聚氧亚甲基共聚物,或聚氧化甲烯共聚物。共聚聚甲醛可以部分替代铜、锌、锡、铅等金属材料,可直接用于或经改性后用于汽车配件、电子电器、工业机械、日常用品、运动器械、医疗器具、管道管件、建筑建材等领域。

公告说明,利害关系方应于公告发布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反倾销调查。利害关系方若需要对这次调查产品范围及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地区)及其他相关问题发表评论,可在公告发布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调查开始日为5月19日,应在明年5月19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

欧盟执委会去年10月宣布对中国出口到欧盟市场的纯电动汽车(BEV)展开反补贴(anti-subsidy)调查,以了解中国供应链是否受益于违反欧盟及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的政府补贴。

据欧盟法规,此案应于13个月内调查完毕,但启动调查9个月后便可针对中国电动车施加暂时性补救措施,也就是7月上旬起,欧盟随时可能对中国课征惩罚性关税。

冯德莱恩日前表示,欧洲必须阻止中国获得大量补贴的电动车涌入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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