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大陆 > 正文

遭全网删除的《嫌疑人孙任泽之死》全文

(编者按:1月13日,中共官方媒体财新重磅发布一则特稿《嫌疑人孙任泽之死》,记录5年前一个警察之子遭新疆警方刑讯逼供致死的详细过程,案件细节“令人发指”。该报导很快遭到全网删除。这种刑讯逼供最早普遍用来对付法轮功学员,异议人士。在当局的纵容下,如今已经普遍应用到普通老百姓身上。今天是法轮功,明天是异议人士,后天就轮到我了,沉默将助长邪恶!以下全文转载,字字句句来自官方喉舌,供读者了解中国真相。)

财新:嫌疑人孙任泽之死作者:王和岩发表日期:2024.1.13

庭审中,任亭亭数度伏案长泣;休庭前,任亭亭突然从公诉席上站起来,冲台下八位嫌犯大叫:“杀人犯,我不会原谅你们。”被告席上一阵骚动,审判长忙出声制止。

年逾五旬的任亭亭,家住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市,其丈夫曾是老资格的警察,后因公殉职。其独子孙任泽,2018年3月27日因涉嫌寻偿滋事遭刑事拘留,被羁押于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看守所。

2018年9月27日凌晨,孙任泽在伊犁州霍城县看守所接受警务人员长达七个多小时审讯后昏迷,之后辗转多家医院ICU。11月9日,一直未能醒来的孙任泽终告不治身亡,时年不满31岁。

警方表示孙任泽是审讯中要求喝水结果被呛导致昏迷,审讯人员没有责任。目睹儿子在病床上遍体伤痕、人事不省的任亭亭无法接受这样的结论。此后五年,她顶著来自各个层面的压力,为儿子不明不白的死四处奔走,终于迎来真相大白的时刻。2023年11月6日,一起警务人员暴力逼供致人死亡案,由伊犁州奎屯市法院悄悄宣判,八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分别判处3年至13年有期徒刑。

该案八名被告白震华、何德富、吴学民、刘献永、师东华、靳博文、崔亮、朱生徳,均为伊犁州公安局及下辖各市县公安局干警:白震华,生于1976年8月,伊犁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支队长;何德富,生于1962年11月,奎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副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吴学民,生于1986年12月,霍城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清水河分局局长;刘献永,生于1991年5月,伊犁州公安局刑侦情报信息大队原三级警长;师东华,生于1983年8月,新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官;靳博文,生于1985年1月,霍城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原副大队长;崔亮,生于1985年7月,霍城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原副大队长;朱生徳,生于1976年10月,巩留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原大队长。

奎屯市法院查明,被告白震华、何德福、吴学民、刘献永、师东华、靳博文、崔亮、朱生德,在五年前的一起涉恶团伙专案办案中,实施捆绑、悬吊、殴打、浇水等暴力行为,致被害人孙任泽死亡。法院认为,八名被告作为从警多年的公安干警,应当能够预见行刑逼供可能导致的后果,但为了获取证据,刑讯逼供,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刑法》故意伤害罪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宣判后,白震华、何德富、吴学民、刘献永、朱生徳等五名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目前在伊犁州中级法院二审中。

“警察说人是喝水呛死的”

任亭亭记得,2018年9月27日晚上8点多,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伊犁州公安局刑侦支队警官崔亮,说霍城县公安局领导要见她,让她一会儿跟他们走。

自多年前当警察的丈夫因公殉职,任亭亭一直独居。眼看天色已晚,任亭亭没有应允。约半小时后,崔亮开著一辆非警用三菱车来到任亭亭家所在社区,双方在大门口见面。崔亮说,领导者找她了解状况。任亭亭坚称明天自己才能去,期间,“崔亮不断到远处打电话,时间很长”。

六个月之前的2018年3月,任亭亭的儿子孙任泽因涉嫌寻魔术滋事,被伊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来被逮捕羁押在察布查尔县看守所。根据任亭亭介绍,孙任泽是家中独子,自幼备受宠爱,上初中时父亲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梗去世,没了父亲的管教,孙任泽日渐不驯,虽然后来上了警校,但并未从警,一直做生意,开酒吧。据财新了解,孙任泽喜欢交友,而往来大多是成分比较复杂的社会人,前几年也曾“几进宫”。

任亭亭与警察僵持到10点半,警察坚持要立刻出发,任亭亭只好叫上先前给儿子请的律师陪她前往霍城。

邻近子夜,进入霍城县,车径直开到霍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又称霍城县江苏医院)门诊大楼前,崔亮让任亭亭、律师去二楼ICU,自己没有进去,远处还站着一个人。后来任亭亭得知,那人叫吴学民,时任伊犁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到ICU门口,我的腿都软了。”任亭亭说,“我儿子盖著被单,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管子,我哭着叫任泽、任泽,没有任何反应;右臂露在外面,手腕、肩胛骨各有一道淤青紫红伤痕,深深凹下去。我一把拉开身上的被单,我儿子全身赤裸,左臂打着夹板,小腿一道道伤痕,好多血痂,睾丸处红肿…”

任亭亭说,后来她才知道,肩胛骨和手腕上紫红色伤痕,是被用军带绑住长时间悬吊造成的,血痂是电击后留下的。“我问他们左臂是不是骨折了?他们说我儿子喝水被呛倒在地下,他们往起拉就脱臼了。”

警方拿出保外就医单让任亭亭签名。任亭亭记得病历称有侦查人员反映,9月27日凌晨嫌犯要求喝水被呛后倒地,患者几天没有吃饭,精神状态很差。

“这么多外伤,病历为何不写?”任亭亭质问。

崔亮先前所说的霍城县公安局领导一直未出现,吴学民说领导不在县内。任亭亭拒绝签字,“吴学民很着急,走来走去,不停打电话,像热锅上的蚂蚁”。

半夜两三点,任亭亭回到伊宁的家。“我大姐一直在等我,我全身发抖,哭着跟大姐讲了这个事情。”任亭亭说,这一夜她和家人没和眼。

天亮后,任亭亭和家人、律师又去霍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ICU门口站着辅警不让进,任亭亭找到参加抢救的马某娜医生,“她一听我是孙任泽的母亲,说我啥都不知道,拔腿就跑。我追上去拦她,说你也是做母亲的人,看见自己的儿子成了这样,难道不该弄清楚吗?她说你去找院长吧”。任亭亭没找到院长,参与抢救的医生告诉她,警察说人是喝水呛死的,手臂是他们抢救时脱臼的。

几经交涉,霍城县公安局领导终于答应下午见他们。任亭亭和律师来到公安局,“任何东西不让带,全身上下搜了遍”。当时还担任伊犁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的白震华和霍城县公安局的徐姓纪检书记见了任亭亭,接待律师的是霍城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王副局长。

“白震华一上来就套近乎,说他在伊宁县公安局工作时,我老公是他们的老领导。”对于孙任泽的情况,白震华的说辞和送医警察的说法一样,还说手腕、腿上的伤是戴手铐脚镣造成的。“我一听就知道是说假话。我儿子是犯罪嫌疑人,又不是死刑犯,在看守所怎么会一直戴手铐脚镣?”任亭亭提出要看视频监控,起初白震华说有监控视频,但不可能给她看,后又改口以后再说。王副局长则回复律师,想看影片需要请示。

“我们尽全力了”

9月29日,孙任泽出事第三天,医院院长告诉任亭亭,他们请了乌鲁木齐新泽西医院ICU主任过来会诊,病人已经是脑死亡,即使抢救过来也是植物人。任亭亭回忆,她问儿子身上一团一团青紫是不是抢救时电击造成的?院长说,人来的时侯都没呼吸了,还电击什么;她提出要看接诊病历,院长说医院做不了主,需要公安同意。而她在院长办公室交涉的过程中,吴学民一直站在门口,“之后凡是我和家人去医院探望儿子,或找医生咨询情况,一直都有警察在场、跟随”。

也是这一天,任亭亭向伊犁州政法委、公安局纪检组、检察院等单位送交了控告资料。

10月3日,孙任泽病情危重,气管被切开。任亭亭和家人到医院,ICU外守着六名警察或协警,不让他们见。“我说患者家属有探视权,医生说要公安同意才行。协警推我大姐,我大姐双手本能的向前抓,协警就说我大姐打他,我大姐都快70岁的人。”任亭亭说,“警察对著对讲机叫喊,哗啦冲上来十几个警察,一下子把我们团团围住。”他们被带到当地的一间派出所,听任亭亭说明情况后,派出所警察很同情她们,也没为难她们。

任亭亭又去政法委、公安和检察院等单位,讨要探视权。经过协调,她和家人被允许一周探视一次,每次一小时。

10月12日,孙任泽出事整整半个月后,被转到伊犁友谊医院。友谊医院位于伊宁市,是伊犁州两所三甲医院之一。这段期间,孙任泽已出现肾衰竭、肺部感染等多种危急症状。

任亭亭回忆,伊犁友谊医院主治医生告知她,病人状况很不好,人说不行就不行了,让家属要有心理准备。自从孙任泽转院,任亭亭每天都去友谊医院探望儿子,尽管只能隔着玻璃远远望着ICU病房里人事不省的儿子,她还是满心期盼奇迹出现。

11月6日,任亭亭来到伊犁州友谊医院,ICU主任郭医生和自治区专家对她说,医院已经尽全力抢救了,但病人情况很不好,全靠意志活着,分分钟都有可能去世,你要有心理准备,“其他的事,你该怎么办就怎么样,这是你的权利”。“我理解她的意思让我该告就告,该反映就反映出来。”任亭亭说。

三天后,2018年11月9日,在ICU抢救43天的孙任泽终告不治。

“我就想要个真相”

孙任泽出事后,伊犁州警方也有积极作为。孙任泽转院伊犁州友谊医院后,伊犁州和霍城县公安局就提出民事补偿方案,“前提是家属认可警方没有任何过错”。

任亭亭回忆,2018年10月22日,伊犁公安局纪检组将她叫到州公安局信访。“吴学民、崔亮、霍城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毛督查等都在场,毛督查说经过调查,孙任泽的死警方没有责任,但可以给我们一些司法救助,我没有答应。”任亭亭说,后来在律师办公室,白震华、霍城县公安局徐姓纪检书记和毛督查又提出可以为她家争取80万元的司法救助,但她坚持必须是国家赔偿。

任亭亭记得,2018年12月或2019年元月,伊犁公安局局长助理陆建军和白震华称到任亭亭家来。陆建军早先在伊宁县公安局工作,曾是任亭亭丈夫的下属。“陆建军说,按照伊宁的标准,救助款很少,为了照顾我们家,州公安局帮忙争取到一线城市标准救助,共有90万元。”但任亭亭还是没有答应,她说:“如果我儿子是病死的,或者出车祸死的,随著时间流逝,我的痛苦和伤心会慢慢减轻。一想起我儿子满身伤痕,死得不明不白,时间拖得越长我越痛苦。我就想要个真相:我儿子是怎么死的。”

孙任泽死亡当晚,霍城县公安局委托伊犁州中叶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鉴定结论是多重器官衰竭导致死亡。至于是何原因引发多重器官衰竭,尸检报告只字未提。任亭亭质问法医为何对孙任泽身体外伤不鉴定,“法医说,他已经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这样的鉴定结论,任亭亭没办法接受。她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向伊犁州检察院申请重新鉴定死因,州检察院接获申请后,迟迟未回复。任亭亭说,之后四个多月里,自己就像上班一样,每周都去伊犁州政法机关询问进展,连续向自治区政法部门以及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快递控告材料。

2019年春,伊犁州检察院终于同意进行二次尸检,但鉴定费一直没有落。为早日揭开儿子死亡真相,任亭亭四处借贷,垫付13.6万元鉴定费。2019年3月8日,受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下称“湖北崇新”)指派,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教授、主任法医师刘良一行飞抵伊宁,鉴定孙任泽死因。6月,伊犁州检察院收到湖北崇新的鉴定报告。7月,州检察院的有关人士对任亭亭说检察院决定对此事进行调查。

再无所逃

湖北崇新的鉴定报告结论,无论伊犁州公安局或检察院,至今未对外公布,亦未将其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其鉴定结论无从知晓。

但湖北崇新向伊犁州检察院提交鉴定报告后不久,伊犁州政法委接到举报资料,称任亭亭及家人私自接待鉴定机构人员,行贿鉴定人。材料很快批转至伊犁州检察院,任亭亭被检察院叫去接受调查,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早就被全方位监控,“我与家人、鉴定人的电话往来、银行转帐、接触等等,都在警方掌握中”。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人。任亭亭辩称,自己和律师当时并不了解该规定,她曾委托律师去机场接送刘良教授一行,任亭亭也透过刘良教授支付了鉴定费,这都成为警方指控其程序违法、鉴定报告不能采纳的理由。

“(鉴定人)本来应该是检察院负责接送,但他们把这件事推给了我们;我请检察院转交(我垫付的)鉴定费,他们让我直接打到刘良教授提供的帐户。”任亭亭说,对举报信中罗列的任亭亭涉嫌违规违法线索,伊犁州检察院都逐一做了调查,还派专人去武汉核实鉴定费问题。

鉴定费的问题搞清楚了,任亭亭称,警方又在孙任泽的死因上做文章,称孙任泽曾患有癫痫,审讯中因癫痫发作倒地,不治身亡。这次警方拿出了证据,孙任泽2006年被劳教时,任亭亭欲为儿子办理保外就医,曾在警方做过问讯笔录,并提交了孙任泽患癫痫的假材料。任亭亭承认自己当年救子心切,说了假话,但当年警方带孙任泽先后到伊犁州三家医院进行检查,未予确诊其患有癫痫,孙任泽保外就医申请因此被驳回,三年劳教期满方被释放。

这之后,孙任泽2015年的一桩旧案又被重提。任亭亭介绍,2015年时,孙任泽曾帮商人张怀远要账,与同事将债务人邓雪飞弄到一家宾馆看管起来,期间邓雪飞从看管地坠楼身亡。张怀远、孙任泽等人被法院认定犯非法拘禁罪,因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获得谅解,所有被告人均被判为缓刑,其中孙任泽被判三缓四。

“伊犁公安局一个姓肖的女干部,曾专程上门半是劝说半是警告我,人死不能复生,让他们赔些钱算了。刑警队都是搞重大案件的,那么强势的部门,你能斗得过?再告下去,把2015年的案子扯出来,对你家很不利。”任亭亭说,之后就传她给主审法官送了钱,儿子才被从轻处罚。她没有理睬,继续奔走申诉——当时她只以为,翻出几年前的邓雪飞坠楼案,是为了阻吓自己追索真相,尽快拿钱闭口,直到2023年7月公开庭审中她才得知,2018年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案斗争开始后,当年3月伊犁州警方相继抓捕了一批涉黑人员,孙任泽被认定为其中一起“伊犁扫黑除恶第一案”的团伙成员。但包括涉黑案主犯在内的多名嫌疑人归案后,审讯进展缓慢,迟迟未能取得关键证据。为拿下该案,邓雪飞坠楼案被警方认定为突破口,而作为邓雪飞案重要当事人的孙任泽,也成为警方重点审讯对象。对孙任泽刑讯逼供,正是为了获得他们想要的口供。

在反复中,一直拖到2022年,孙任泽案有了进展。因任亭亭与鉴定机构人员私下接触,警方质疑湖北崇新鉴定结论的公正性与合法性,伊犁州检察院重新委托广州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孙任泽死因进行第三次鉴定。

2022年3月10日,中山大学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认定孙仁泽符合“因患有心肌桥、左冠状动脉轻度粥样硬化而致急性心功能障碍,后继发重症肺炎、多重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生前所受外伤可诱发或促进其死亡进程的发展,为辅助死因。”

2022年4月1日,经伊犁州检察院指定,白震华等八名涉嫌刑讯逼供的嫌疑人由奎屯市检察院继续侦查。4月3日,吴学民、刘献永、师冬华、靳博文、崔亮、朱生徳等六人,因涉嫌刑讯逼供被指定监视居住,同年4月17日被刑事拘留;7月18日,白震华和何德富也因涉嫌刑讯逼供被刑事拘留。直到此时,任亭亭才知道,从儿子孙任泽被送到医院抢救直至死亡的43天里,伊犁州警方安排“日夜守候”在医院的刘献永、朱生徳、崔亮等干警,“竟然就是涉嫌刑讯逼供致孙任泽死亡的凶手”。

“他们名为看护,其实监视我和被害人家属的一举一动,严防警方内部知情者或医护人员与我们接触。”面对记者,任亭亭愤怒地控诉,从这些涉嫌刑讯逼供的警官殴打自己的儿子致其不治身亡,到对他们执行强制措施,已经过了将近四年时间,如此漫长的时间,八名嫌疑人每天进出公安局上班下班,甚至照常晋升、提拔,并有足够充裕的时间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阻挠侦查。而任亭亭则面临的是“全天候监听、监视和管控”,社区警察经常来入户登记,离开伊犁必须提前报备…

“拿不下,你们就是他背后的保护伞”

2023年3月7日,奎屯市检察院以白震华、何德富、吴学民、刘献永、师冬华、靳博文、崔亮、朱生德等八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向奎屯市法院提起公诉。7月4日,奎屯市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位于克拉玛依市中级法院最大的法庭,奎屯市法院此番借用该院法庭开庭。

财新获悉,相关部门对该案审理非常重视,伊犁州公安、检察院有关领导坐镇克拉玛依中院,通过视频观看了两天庭审;法院不仅对旁听人员严格控制,被害人和每名被告人只允许两名家属旁听,总共18名旁听者坐在有100多座位的多旁听席上,显得法庭空空荡荡。被害人亲属与被告亲属被分别限制在旁听席前后左右遥遥相隔的位置,法警自始至终分别紧挨着他们正经危坐,以防庭审中双方亲属情绪过激发生意外。

检方指控,2018年3月,伊犁公安局成立赵祥涉恶团伙案专案组,时任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的白震华任赵祥专案组副组长,吴学民、崔亮、师冬华、靳博文、刘献永、朱生德等人为成员,吴学民、崔亮后分别被指定为审讯组小组长。

赵祥是伊犁当地知名地产商,后来成立伊宁县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初扫黑除恶开始后,赵祥即被逮捕。3月27日,孙任泽作为该集团犯罪嫌疑人之一,也因涉嫌寻荐滋事遭到刑拘。

白震华在庭审中说,赵祥案号称是伊犁州“扫黑除恶第一案”,是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要求一定要办成铁案。“上面要求赵祥案10月份要结案,自治区公安厅也来人专门督查。伊犁公安局、专案组压力很大,就将扫黑除恶就交给了霍城公安局。”据当地律师介绍,霍城公安局办案以严厉著称,在伊犁公安系统中,案子拿不下时一句“用霍城公安局的方法”,大家就心领神会。

2018年3月18日,伊犁州公安系统下辖各县公安局抽调办案骨干,组成赵祥专案组,州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亲任组长,白震华任副组长,吴学民等人相继从各自单位被抽调到赵祥专案组。同年5月,当时55岁的何德富经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指派,加入专案小组指导案件。何德富工作关系在奎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长期借调至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但一直到当年9月,专案组成立已逾半年,案件侦查一直未获得实质突破。专案组决定从该案重要嫌犯孙任泽入手,找到突破口。9月18日,孙任泽被从羁押地察布查尔县看守所提出--九天后孙任泽在霍城县看守所审讯室倒地昏迷,再也没能醒来。

庭审中,多名被告人称,刑讯逼供孙任泽的目的是为了拿下赵祥案。赵祥案迟迟未能突破,没有命案和保护伞,就没法定性黑社会性质组织。伊犁公安局领导及专案小组负责人商量后,决定从邓雪飞案入手,若能证实赵祥参与邓雪飞案,其黑社会“命案”这一指标即可达到。孙任泽作为赵祥的手下,也是邓雪飞非法拘禁案主犯之一,被认定为突破赵祥案的重点对象。

公诉人指出,孙任泽被强制措施后,一直不承认赵祥指使他非法拘禁邓雪飞。为取得赵祥案相关证据,白震华、何德富等决定,将孙任泽从察布查尔县看守所提出,重点审讯,并将专案组成员分成两组,每组五人,轮流审讯。第一组由吴学民任组长,组员有刘献永、师冬华、靳博文、朱生德;第二组崔亮任组长,另有组员五人。

庭审中查明,9月23日,经白震华协调后,由专案小组将孙任泽从察布查尔县看守所押至伊犁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办案中心进行审讯。9月23日至25日期间,吴学友、崔亮、靳博文等人在该办案中心审讯孙任泽,采取了正反背凳子、捆绑、水浇等手段。期间白震华、何德福皆去过审讯现场。

经白震华协调后,9月25日中午,专案组又将孙任泽从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办案中心转至霍城县公安局办案区进行审讯,至9月26日中午期间,吴学民、刘献永、靳博文、崔亮等人在该办案区审讯孙任泽,将孙任泽吊在办案区后门卫室的门梁上,对其采取背凳子、抹芥末、PVC管子殴打、老式电话摇把子电击等刑讯逼供手段。

庭审调查显示,孙任泽之所以被带离原羁押地察布查尔县看守所,是因为在那里警方对孙任泽的审讯很不顺利,在看守所,审讯室侦查人员与嫌疑人中间有铁栅栏隔离,“不方便审讯”;之所以到伊犁交警大队地下室办案中心后又离开,是因为审讯期间交警大队有领导表示,交警大队来往人员很杂,很容易传出去;但办案人员将孙任泽转移到霍城县公安局后院办案点进行审讯后,“县公安局长说,孙任泽被打的叫声传到前院(办公区),影响不好,让把人带到看守所去审讯”。

9月26日上午,白震华、何德富在霍城县公安局后院办案点召集专案组全部人员开会,决定将孙任泽押解到霍城县看守所审讯。白震华称,他和霍城县看守所所长孙某亮、副所长柴某联系,要求安排一间没有视讯监控的房间。

吴学民在法庭上说,他之前曾跟白震华提出,“审了一周多,该休息一下,白震华说要一鼓作气,拿下口供,圆满完成任务。”另有几名被告也当庭先后表示,9月26日上午的会上,大家提议审讯差不多了,应该休息一天;邻近中秋,办案人员也需要休息。但遭到何德富的严词拒绝。“何德富说,应该加大力度,彻底摧垮孙任泽的精神意志。拿不下孙任泽,你们就是他背后的保护伞(或:黑恶势力最大的保护伞)”。

其中一名被告还提到,何德富曾对他们说,审讯中将毛巾放在一根细棍子,让孙任泽跪在上面,外表看不出伤痕。

何德富矢口否认说过此话,强调自己没有参与9月26日上午的会,还称自己2018年6月才到专案组,主要负责做笔录审查,并不参与具体审讯工作。对其他被告人刑求救的行为完全不知情。但除何德富和一名看守孙任泽的专案小组成员,其他六名被告都表示何德富说过类似的话。吴学民说,“何德富的那句‘拿不下审讯,你们就是黑社会背后的保护伞’,让我非常震撼。”

公诉人员称,孙任泽9月18日从察布查尔县看守所到州交警大队,再转到霍城县公安局,以及后来又被转移到霍城县看守所审讯,均是白震华决定。但白震华表示,孙任泽口供一直没能突破,时任伊犁州公安局局长正副局长经常询问审讯情况,指示他们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加快审讯节奏,争取早日拿下上级重点督办的自治区扫黑第一案。于是,他与何德富等建议将孙任泽从察布查尔县看守所提出,转移到伊犁州交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地下室专门审讯,两位领导同意,并叮嘱他们注意安全。

将孙任泽带离羁押地审讯,“涉及伊犁州、县公安局及看守所多个单位的沟通交涉事宜,我一个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根本没有权限。”白震华说,都是州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与上述单位领导沟通后,安排他执行的。而两名时任州公安局正副局长笔录则称,对孙任泽被从察布查尔县看守所提出毫不知情。

致命的七小时

9月26日下午16时许,吴学民、刘献永、靳博文、师东华、朱生德,驾车将孙任泽从霍城县公安局办案区带至霍城县看守所。孙任泽全身满是伤痕,若按正常入所程序,会被拒收。专案组将孙任泽装进押解车里,没有办理入所登记,从B门入所。

因孙任泽之前被刑讯逼供导致双腿不能正常行走,吴学民等人借了辆轮椅,将坐着轮椅的孙任泽推进了审讯室,看守所内走廊监控视频显示,时间为当日下午16时许。之后的七个多小时里,参与审讯的吴学民一组警察,包括吴学民、刘献永、靳博文、师东华、朱生德,对孙任泽共同或分别实施了捆绑、殴打、悬吊、水浇等刑讯逼供行为。9月27日凌晨0时37分,陷入昏迷的孙任泽被抬出审讯室。直到43天后故去,孙任泽再也没能醒来。

庭审显示,这间审讯室由霍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办案人员办案专用,俗称国保办案室,平时不大使用。审讯室其实有监视视讯设备,分别安装在前门和后窗附近。看守所所长孙某亮事先吩咐副所长柴某将监视器视讯关闭,但柴某多了个心眼儿,为以防万一祸及自身,后来又偷偷打开了后窗附近的监视器画面。正是柴某“留了一手”,记录的七个多小时审讯过程,成为该案扭转乾坤的关键证据。

现场影片显示,审讯室内靠近门的位置有办公桌,两三张椅子。室内有一张铁制高低床,一头对著门一头靠着墙,墙上有小窗,小窗附近有监视器录影。

多名被告当庭陈述,审讯中,他们或让孙任泽正背、反背铁制审讯椅(俗称“老虎凳”),每次背40多分钟;或抽掉铁架床下铺床板,将只穿短裤的孙任泽双手、双脚分别捆绑铁架床前后两头,使其赤裸的身体承重在铁格挡上,并将哑铃放在肚子上,增加孙任泽腰部的难受程度;或将孙任泽悬空吊起,用毛巾敷脸浇水。

监视器画面显示,从下午4点到11点半,长达七个多小时的时间内,孙任泽被毛巾敷面浇水、或直接浇水十几次,其中长达16分钟和15分钟的有两次。其余时间每次悬吊20多分钟。

据知情者介绍,孙任泽被固定在靠近门的铁架床那头,影片只拍摄到其被刑讯逼供的背面部分,且许多画面被铁架床遮蔽,但能看到审讯人员有戴塑胶手套、拿可乐瓶、哑铃和毛巾等动作。“影片中当审讯人员作出浇水动作时,无法看到孙任泽的表情和反应,但看见铁架床长时间剧烈晃动,可以想像人有多痛苦。”

被告说,审讯中,他们还抽孙任泽耳光,用白色PVC管抽打其小腿和脚后跟,用老式摇把电话机电击其身体,为防止留下外伤,用军用带捆绑孙任泽手腕、脚腕时,特意垫有毛巾。审讯进行到最后,孙任泽曾大声惨叫,连连求饶。

几乎所有被告都指称,年龄最小、首次参加刑侦专案组的刘献永,在八名被告中表现最兴奋、最积极,逼供手段也最“变态”。他们说,审讯中,刘献永或用胶带拔孙任泽的腿毛,或将装满水的可乐瓶悬挂在孙任泽的生殖器上,或用戴着塑胶手套捏住生殖器。而拔阴毛、毛巾敷面浇水、直接水浇脸部,大都是刘献永所为。

审判中,刘献永承认上述行为,“我想侮辱孙任泽的人格,摧毁他的心理防线”。

有知情者说,刘献永到案后一直不认罪,直到审讯人员提到其母,他一下子崩溃了,哭着说:这几年这个事就像石头一样压在心上,现在说出来了,反而轻松了。

本不在吴学民这一组的崔亮于当晚19:39进入审讯室,之后协助刘献永等人将孙任泽捆绑在床板抽出等。20时41分许,何德富也进入审讯室,见孙任泽被绑在铁床上,仍要求吴学民等人加大审讯力度。后吴学民、刘献永等人将孙任泽先后控制在审讯椅中、捆绑在铁床上,对并多次用水浇淋孙任泽面部。

靳博文对孙任泽最后时刻的回忆是:“……把孙任泽绑在高低床的下口,绑好后就开始给他灌水,还将芥末抹到孙任泽的眼睛、鼻子上让他难受,用可乐瓶子给孙任泽扣鼻灌水,中间有人拿毛巾过来堵孙任泽的口鼻,然后接着灌水,这样灌了有三四次,孙任泽在灌水的过程中就昏迷了。”

朱生德的回忆是:“……将孙任泽绑在床上,拿毛巾盖在孙任泽的脸上浇水,并接了一桶新水,然后又开始对孙任泽脸上浇水,浇了几下孙任泽就没有反应了,没有挣扎也没有喘息。”

2018年9月27日凌晨0时37分,连续刑求七个多小时后,孙任泽昏迷。审讯者将孙任泽从老虎凳上放下来,摸手腕没有脉搏跳动,拍打脸部也无反应,刘献永把孙任泽放在地上做心肺复苏,吴学民让人去叫看守所医生,之后送医院急救。霍城县医院的接诊纪录显示:27日凌晨1点半,病人被送来,呼吸、脉搏均无,瞳孔放大。送医警察说,病人要求喝水,被呛后出现昏迷。

任亭亭说,参与抢救的医院院长9月28日曾对她说,孙任泽现在就是脑死亡,即使抢救过来也是植物人。医院记录显示:“抢救时患者停止呼吸已有40多分钟,曾电击做心脏复苏,因时间较长已经脑死亡……”

吴学民笔录中供述,孙任泽送医前已处于昏迷状态,没有脉搏、心跳、呼吸。而在法庭上,吴学民则表示,自己不是专业人员,没办法判断人是否脑死。

被害人律师及家属认为,吴学民改口,包括后来串供,都为掩盖孙任泽实际上死在看守所的事实。犯罪嫌疑人死在看守所和死在医院,性质完全不同,在法律上定罪量刑会有很大区别。

孙任泽先后做过三次验尸和一次补充尸检。前两次尸检,因受害者家属及警方分别提出异议,公诉机关未采纳。审理中,公诉机关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的是广州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罗斌教授等署名的鉴定报告(下称“第三份鉴定报告”)及补充尸检报告。

罗斌教授从事法医鉴定工作30多年,曾做过6000多例尸检。其2022年3月10日出具的这第三份鉴定报告称:孙仁泽符合因患有心肌桥、左冠状动脉轻度粥样硬化而致急性心功能障碍,后继发重症肺炎、多重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生前所受外伤可诱发或促进其死亡进程的发展,为辅助性死因。

2022年3月,霍城县看守所副所长柴某,在压力下为减轻罪责,主动交出了审讯影片。之后伊犁州检察院向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罗斌团队提交了审讯视频,要求其对孙任泽死亡责任做出认定。2023年3月2日,罗斌及助理出具补充鉴定报告。报告指出:孙任泽符合在患有心肌桥及左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病上,合并外伤、寒湿等条件下,因被他人用毛巾覆盖口鼻并用水浇淋,引起机械性窒息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最终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在死亡责任认定中,被毛巾覆盖口鼻并用水浇淋为主要因素,参与度为60%;外伤及寒湿环境的参与度为25%;自体疾病参与度为15%。

据知情者介绍,庭前会议时,曾当场播放审讯视频,“看完后,所有律师心情都很沉重,无人说话”。

“没想过”

庭审显示,白震华、何德富没有参与具体审讯,两人也自始至终否认对刑讯逼供知情。其他六名被告则说,审讯孙任泽期间,每天或隔几天,白震华、何德富都要组织大家开会,报告昨天审讯情况以及审讯手段。

白震华辩解说,他不仅是专案组副组长,还兼任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队里的其他案件也要负责,工作需要他两边跑,不常在专案组,对下属刑讯逼供的手段并不知情。“我只是跟他们说,审讯中要讲究策略,这个唱白脸,那个唱红脸。有次吴学民说孙任泽怕水,我问为什么,他们说用水浇孙任泽,我制止了。”他表示,审讯中打几个耳光、踢几脚可以,但不知道他们用那么残忍的手段刑求。

白震华说,9月26日早上组织所有人员开会,两个小组的人员都参加了。他说每天早上都要召集大家开会,听取头天晚上审讯状况汇报,他不在的时侯,就是何德富负责召集大家开会。他跟组员宣布,他不在时听何德富的,何德富代表他。其他被告证实白震华的确曾说何大队是省厅下来的专家,他不在时,大家要听何大队的。

何德富则否认这项说法。他说自己进专案组最晚,从来没有正式文件对他进行过任命,也没有被上级口头任命过。他只是负责审核笔录,对审讯情况完全不知情,直到看了影片才知道他们对孙任泽进行刑讯逼供。何德富是所有被告中唯一坚持不认罪,也拒绝对受害者家属作出赔偿。

公诉人或审判长问多名被告人,何德富说加大审讯力道是什么意思?他们回答:就是上手段,加大刑求的力度。

何德富的辩护律师说,何德富是奎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队长,因工作出色,被长期借调到自治区公安厅刑警队。何德富被派到专案组,只是对笔录把关,负责材料组。因为平时对笔录要求特别严格,多次指出其他被告的笔录不合格,致使他们心怀怨恨,一致指认是报复。律师强调,9月26日审讯现场监视器画面显示,何德富曾在案发现场停留了4分多钟。事发后,其他被告订立攻守同盟,串供,也没有何德富,“这充分说明何德富与他们不是一伙的”。

何德富因患有肺结核获准取保候审。庭审中,他一直带著口罩,说话时常常气若游丝,审判长多次提醒他大声。旁听席上孙任泽之妻每每愤愤的说:“装死。”

朱生德是多名被告供述较少参与刑求者。他在庭审中多次强调自己对审讯是消极的、被动的。监视器画面显示,朱生德做过一个用手拍打孙任泽的动作。

朱生德在陈述中表示,自己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都是兢兢业业,这些天在看守所一直在想,如果当初……对审讯,他一直是消极的、被动的;自己从进入公安队伍的第一天,就知道听从命令,服从组织。这么多年来成为他不自觉的行动。当律师问朱生德,有没有想过刑求嫌疑人是违法行为?他说没想过。

庭审也揭露,9月27日凌晨孙任泽被送进医院抢救后,自觉状况不妙的众审讯人员开始紧锣密鼓的销毁、造假。当天,吴学民等人留在医院看守,崔亮则被指派迅速返回霍城县看守所审讯室,清除遗留在审讯现场的刑求工具等物品。

起诉书称,为掩盖孙任泽进入霍城县看守所的真相,白震华、何德富、吴学民等人还拍摄假视频,提交给伊犁州纪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组,试图掩盖真相,蒙混过关。

白震华则说,他向伊犁州公安局领导汇报孙任泽之事,是局领导提出制作假视频,应付纪检部门调查。按照这个指示,他通知霍城县看守所副所长柴某提供拍摄现场,并让身型与孙任泽相似的崔亮头蒙黑套,伪装成孙任泽,假装正常入所,制作了假视频。不过该局领导在笔录中否认自己知情。

假影片的出现严重干扰、延滞了检察部门的调查。直到2022年3月,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提交尸检报告,柴某主动交出审讯视频,3月8日,伊犁州检察院才正式成立“9.27案”专案组。此后,嫌疑人相继被采取强制措施。

检方认为,白震华、何德富、吴学民、刘献永、师冬华、靳博文、崔亮、朱生德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实施暴力逼供,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八名被告人相互配合,分工协作,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白震华、何德福系组织领导人员,被告吴学民、刘献永系积极实施暴力逼供者,四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师东华、靳博文、崔亮、朱生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

职务行为还是故意伤害?

从2018年9月27日案发至2022年7月所有嫌疑人相继被刑事拘留,近四年的时间里,白震华等八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均因赵祥案立功晋升。其中白震华荣立二等功,由伊犁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擢升支队长。“同时,他们利用足够正常履职的机会和充裕的时间,一方面隐匿销毁,造假串供,另一方面四处活动,动用各种关系和公权力,监控孙任泽家人一举一动,并试图用纳税人的钱彻底摆平。”任亭亭说,庭审显示,除何德富,其他被告先后两次串供,其中一次使用事后无法查证痕迹的叮串供,应对调查。任亭亭的诉讼代理人亦表示,从立案侦查到2022年4月,大部分被告的前三份笔录均是串供好的。

一位被告曾当庭称,“孙任泽事发那天,在医院大家心情都很沉重”。但任亭亭记得的是,面对赶到医院的受害者家属,众被告更多表现的是一种满不在乎的轻慢,甚至蔑视,“在县立医院大门口,吴学民直接扬言,你们随便告”。

法庭辩论进行了两轮。庭审进行至最后,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后,专门讲了一段“富有教育警示”意义的话:两天的庭审,给所有的所有被告人、参加庭审的执法人员以及旁听者都是一堂沉重的法制课。在坐的被告人,昨天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今天成了被告。他们从警多年,位居领导职务。但知法犯法,以暴制暴,手段极为残忍,法律何在?其行为对党、民警的形象抹黑,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给被害人亲属带来无可挽回的伤痛,也为自己的家庭带来伤害。旁听席数名被告亲属掩面啜泣。

第一天庭审中午休庭时,旁听席上朱生德的女儿在其父即将走出法庭,高声喊“爸爸”,头发花白的朱生德扭头望向旁听席上的妻女。还有数名被告家属向他们的亲人高喊“加油”。隔天公诉人发言时谴责:昨日庭审中,多名被告家属置被害人家属伤痛不顾,当庭高喊加油,良知何在?

庭审中,因任亭亭突发身体不适,法庭不得不一度休庭。法警带吴学民前往洗手间,休息中的任亭亭看见,顿时情绪激动,大喊杀人犯,并试图冲过去,被一旁守候的医生牢牢按住。

任亭亭的丈夫生前长期在警察系统工作,也曾在刑事侦查部门任职,任亭亭自称对刑侦工作的性质有所了解。“我理解的公安(人员)打犯罪嫌疑人,就是打几个耳光,没想到他们会往死打我儿子。”她说,“我也是母亲,我也会心软。可是州公安上没有一个人对我表示过半点歉意。”

最后陈述阶段,只有靳博文提前准备了书面文字,念到“从警十几年了,脱下热爱的警服”时,一度哽咽。他表示认罪悔罪,愿意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崔亮、朱生德等被告向任亭亭鞠躬,并道对不起。何德富不认罪,白震华、吴学民、刘献永和朱生德则认为自己构成刑求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白震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他表示,公诉机关将专案组认定为犯罪团伙,他不认同,个别民警办案中不当行为不能作为办案组的行为;他被任命为组长,他只是上传下达,其工作都是向领导汇报的,其对刑讯逼供的事情也不知情,“我们没有伤害的共同故意,没有共同故意的动机和目的,客观上没有共同实施伤害的行为。”其辩护律师表示,本案中的鉴定意见书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把公安机关的刑侦专案组当做犯罪集团,处理明显不当;白震华作为专案组的副组长,是在领导的指挥和安排下开展工作,对上汇报案件审讯情况,对下传达领导指示指示,在办案过程中说拿下口供也并不存在问题,对于可能造成被审人伤害的手段,白震华也说了阻止的话,至于说让其他被告人加大力度,加大审讯手段,是部分实施人员的个人理解,白震华没有到审讯现场,未实施任何刑讯手段,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他最多也就是承担作为领导的失职责任。

何德福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异议,认为自己没有对被害人实施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行刑讯逼供行为,坚称自己无罪。其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中被害人受到刑求后并没有立即死亡,是经过抢救一个多月后死亡的,第三份、第四份鉴定报告最后是多因一果导致被害人死亡,检察机关认定故意伤害致人致死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本案属于偶发事件;公诉机关用于证实何德福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一是其他被告人的供述,证明何德福为主犯授意或者教唆,另一个是视频证据,证明何德福最后出现在现场,但刑法规定只有口头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仅凭开会时发火的语言不能作为证据;何德福就是个抽调人员,是外来人员,没有任何职务,不可能领导专案小组,其他被告的供述高度一致,有假口供的可能,犯罪主体应为刑讯逼供专案小组直接实施,何德福是材料组的,没有实施刑讯逼供的手段,亦非领导,没有权力指使专案组成员刑讯逼供,不能认定何德福犯罪。

吴学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罪名有意见,认为自己是刑讯逼供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辩护人认为,吴学民对故意伤害致死的结果没有主观目的,所有的行为是根据组织人员安排,在9月26日至9月27日发生事故之前,包括吴学民在内的人都提出缓一缓,其没有追求刑求的主观意愿;对被害人的刑讯逼供行为长达多天,不应当以最后一天的情况来判定,公诉人没有证据证实吴学民在所有参与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起到突出的作用,他并没有对刑讯逼供做具体的安排,没有办法解决审讯的方向、力度、方式、时间,他是被动参加审讯组的,具有明显从犯属性,没有积极参与的故意,其行为具有坦白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另外,在案件定性方面,辩护律师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与事实不符,被害人长期吸毒,呛水的事实没有改变,被害人当时确实是口吐白沫,其死亡原因无法排除癫痫发作导致死亡的合理怀疑,无法排除自身心脑疾病导致死亡的合理性怀疑。

刘献永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异议,不认同公诉人对其是主犯、积极参与者、实施者的指控。其律师辩护意见认为,刑讯逼供人伤残死亡,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定罪是有条件的,应以行为人对被逼供人的伤残死亡主观上存在放纵的态度为必要转化条件,刘献永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故意疏忽和放任,否则也不会对其做两次心肺复苏施救,从被害人昏迷后,被告人刘献永积极实施了人工呼吸、送受害人入院救治的行为可以反映出,其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非常抗拒、排斥的。另外刘献永虽有用水浇淋被害人脸部的行为,但被害人其双下肢损伤并非被告刘献永作为,且此行为也是造成被害人多功能器官衰竭的原因。另外,辩护人亦认为刘献永的情节构不成主犯,在上有领导指挥,下有各分局领导参与的专案组里,刘献永没有主观上急功近利的意念,客观上也没有提供行凶逼供的工具,与其他被告人没有共同的故意,应以从犯量刑处罚。

朱生德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有异议,认为自己只是被动消极积极的参与了刑讯逼供的行为,是执行命令、服从命令,没有加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他强调,警察作为特殊群体,其行为是履行职责的行为,《人民警察法》等规定执行命令造成后果的,由命令发布人承担责任。其辩护律师认为,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朱生德刑事责任不妥,被告不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参与专案组及审讯工作都是基于自身工作的特殊性,不折不扣无条件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4天的刑讯逼供行为,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口供,并不是为了要故意伤害其身体健康造成死亡后果;被害人的死亡是多因果形成的,其逼供的行为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服从命令、统一行动,是可以理解的,建议对被告朱顺德以刑讯逼供罪定罪,免除刑事处罚。

两天的庭审紧张激烈,7月5日晚上8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财新获知,时隔一个多月,针对庭审中辩护人对中山大学鉴定中心的鉴定程序及资质的质疑,该案又开庭审理了半天。

任亭亭对被告家属第一次旁听时“毫无愧意”很不满,她提出当庭播放视讯监控,“让他们看看自己眼里的好儿子、好父亲、好丈夫,是怎么打死我儿子的。她们听了都连声说不用了,没有一个人有勇气看”。

一位辩护律师表示,两天的庭审,给他感触良多。“我也曾是一名公安干警,对此案的发生心情特别沉重。”他表示,被告人都是长期在公安战线工作多年的办案骨干,希望鉴于“2018年扫黑除恶的特殊形势”,能从轻处罚被告。其他几位律师也都在辩护中希望法庭考虑到当时扫黑除恶的特殊情况,本着刑法的谦虚性,对被告人酌情从宽。

最后奎屯市法院2023年11月6日的一审判决,认定白震华、何德福、吴学民、刘献永、师东华、靳博文、崔亮、朱生德八人故意伤害罪成立。法院认为,八名被告人均为从警多年的公安干警,应当能够预见刑讯逼供可能导致的后果,但为了获取证据,采取刑讯逼供行为,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八名被告人系赵祥案的专案组成员,共同对被害人实施了刑讯逼供行为,系共同参与犯罪。被告白震华、何德福作为专案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虽未实际参与刑讯逼供行为,但明知组员为获取口供,实施了刑讯逼供行为,采取放任不加制止的态度,最终导致被害人因刑讯逼供致死的结果,二被告人应对该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系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吴学民、刘献永在刑讯逼供过程中积极实施暴力逼供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2年;被告人师东华、靳博文、朱生德、崔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5年、4年和3年。

作为孙任泽被刑讯逼供致死导火索的赵祥案,虽然警方未能从孙任泽口中证实是赵祥指使他们非法拘禁邓雪飞并导致其坠楼身亡,从而坐实赵祥是黑社会的罪名,但2021年赵祥还是被伊犁州中院认定为恶势力集团犯罪首犯,数罪并罚,判处25年有期徒刑。目前已在狱中服刑的赵祥不服判决,一直在申诉。

一名伊犁当地律师表示:刚开始警方大张旗鼓的宣称此案是伊犁州最大的涉黑案,查了半天,命案没落实,也没查出保护伞,最后去掉“黑”,做成了恶势力,赵祥被判了25年,其他40多名同伙都被判刑。赵祥案开庭时,有关部门组织了很多人去旁听,宣传铺天盖地,但伊犁州官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不到赵祥案审理及判决的信息。

财新获悉,另案处理的霍城县看守所所长孙某亮、副所长柴某,被控犯玩忽职守罪,已在奎屯市法院开庭审理。两人因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书,目前尚未宣判。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人民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4/0116/2004956.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