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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有「良民证」越管越严 开始限制新疆人区内迁徙

新疆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试行)》规定,要求新疆年满16岁以上、离开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到新疆自治区内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均须事先持身分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或社区办理居民便民联系卡。

卡上纪录有本人的姓名、身分证号码及联络电话,村的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期为一年,背面加载了持卡人资料的二维码,用于防伪、核实身分。有舆论批评,此类便民卡实为扰民工程,是当局的「良民证」,并只针对新疆,涉及地域歧视。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明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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