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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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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腾讯公司员工张贾龙被腾讯公司通知解除合同,理由是他有“泄露商业秘密等保密敏感信息行为”。关于“商业秘密”,以张贾龙的职位,肯定无法接触到腾讯公司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暂且不作评论;那些“保密敏感信息”却着实耐人寻味。据张贾龙在他的博客中披露,这些所谓“保密敏感信息”指的是“真理部”(民间对于“中宣部”的称呼,语出乔治•奥威尔著作《一九八四》)给腾讯网等媒体下达的指令,内容包括哪些信息要屏蔽或清除,哪些信息不予处理,哪些信息要高调宣传,等等。

6月30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称,“应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规范管理”,“其中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信息等,都属于职务行为信息,应加强管理”。这就为张贾龙被辞退事件加了一个很好的注脚。

同时,这也使新闻媒体的功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新闻媒体的功能是传播,客观和独立是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传播行为的专业规范;即使在“新闻”媒体早已沦为政党宣传工具和广告载体的中国大陆,媒体的基本传播功能也并未改变。那些所谓的“国家秘密”,既然当局明令禁止传播,为什么又要传达给新闻媒体?

禁止传播,却又把这些“秘密”透露给媒体,说明这些所谓“秘密”,只能是当局下达给媒体的秘密指令。不仅是“新闻”媒体,各大门户网站、社交媒体、综合网站等,都会收到这样的指令。这些秘密指令的内容,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当局通过“中宣部”、“国新办”等机构,对网络媒体提出的审查处理信息的要求和命令。执行这些指令的结果,就是像大陆众多互联网用户平常看到的那样,有些信息“因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规定,结果未予显示”;有些微博莫名其妙地不能发布、转播、评论,或者被删除;有些网页,刚刚还好端端的,突然就“404”了;还有一些溜须拍马或者色厉内荏的文章,明明文理不通,却被众多网站转载并张贴在首页显眼位置。

纳税人有权利知道这个国家正在发生些什么,有权利知道统治他们的执政党及其领导人做了些什么、正在做什么,而相关信息只要“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或者能够引发其他可能性,就会被当作“有害信息”,无一例外地屏蔽。不仅如此,制作和发布这些信息的人,还有可能面临当局的严厉制裁——“当你试图去了解自己的祖国时,你就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指令,不仅阻碍了信息的自由流动,而且是专制当局利用权力,有组织地、大规模地剥夺民众知情权的铁证;当局出台的这个荒唐的“办法”,就是它愚弄、欺骗、封锁民众的不打自招的供状;把这些野蛮、荒谬的指令列为“国家秘密”,然后对揭露者予以压制甚至治罪,就是赤裸裸的、卑鄙无耻的陷民于罪的邪术。

古语有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那些“有害信息”的现实基础,不会因为当局的屏蔽而消失;掩耳盗铃的故事,古时候有没有不知道,现在一定是有。

责任编辑: 李雨菡  来源:东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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