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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610前主任承认“监狱呈超规模关押状态”

浙江610前主任承认“监狱呈超规模关押状态”



2009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610办公室前主任、现任浙江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的鲍钢在一次公开会议上发言,提出维稳问题,指“我省监狱罪犯呈超规模关押状态,监管任务繁重,为罪犯的改造和未来的社会管理增添了潜在的隐患,而在社会控制层面,强制力不够大,容易造成脱管,成为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鲍钢发言的报道全文:

落实维稳措施,促进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省政协“促稳定”专项民主监督调研组

  鲍钢(浙江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代表“促稳定”专项民主监督调研组发言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经济下行的压力,全省各地狠抓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帮助企业脱危解困,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巩固维稳根基,实现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当前,虽然我省经济下行势头有所减缓,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蔓延,可能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仍然不容乐观,我省社会维稳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类案件快速上升,主要表现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企业主欠薪逃匿案件高发,非法集资案件明显增多,经济诈骗案成倍上升,这些问题可能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不同利益群体诉求意愿强烈,易激性事件不断增强,大众的仇富、仇官心态加剧,网络群体性事件影响增大,信访总量高位徘徊,为社会和谐稳定制造了隐患。

——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在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同时,恶性案件呈加剧态势,因土地征用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外来人口犯罪逐步呈职业化趋势,“犯罪致富”甚至成为一些外来人员的致富“产业”。

——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公共安全隐患较多,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投入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统筹监管力量、加强部门协作、发挥监督员作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省监狱罪犯呈超规模关押状态,监管任务繁重,为罪犯的改造和未来的社会管理增添了潜在的隐患,而在社会控制层面,强制力不够大,容易造成脱管,成为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维稳方面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我省社会和谐稳定,委员们建议:

要牢固树立利益协调观,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政策源头把牢“公平正义 ”关,对企业军转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等特殊利益群体,要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处理对策,妥善处理他们的矛盾纠纷,在当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下,政府要尽可能地让利于民、让利于企,增加群众收入,对重大投资项目,要加强规划立项、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出现。

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和潜在隐患。在刑事侦查阶段,要采取政法、社会、家庭三结合看管和教育的方式处置一般犯罪人员;在法院审判阶段,要强调量刑规范化,并充分考虑行刑社会化,对一些人身危险性小、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扩大判处管制刑或扩大缓刑适用;在刑罚执行阶段,扩大假释的适用,提高假释的比例,扩大假释的对象;在社会控制层面,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力量建设,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实。

要营造大信访格局,建立有效的问责和核查机制,从源头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合法渠道、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加快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同时,要着力建立有效的问责和核查机制,通过建立自下而上的问责制度和自上而下的核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访制度,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在解决信访问题上。

拓宽公共服务保障渠道,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促稳定”中的作用,增强化解各类危机的能力。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在落实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促稳定”中的作用,通过鼓励和发展“三农”保险、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增强化解各类危机的能力。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夯实维稳基础防线,促进我省人民安居乐业。我省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要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和发展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的经验,完善平安考核,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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