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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研究员:邓玉娇是民族英雄

我在拙著《中国古典学》第一卷上编指出,土家族的先驱巴人早在东汉初年就发动大规模的起义,后世前赴后继,体现了高度的精神文明,即争取自由的精神。面对日益流氓化的基层组织完全,大多数人是上杆子与之同流合污,忍气吞声的还算道德水平好一点的。至于奋起反抗的,比熊猫还稀有。我过去主张:“中国各民族几千年来精神逐渐萎顿,正是苛政的压迫所致。争取公民的正当利益,既是公民的权力,也是争取自由的表现,体现了很高的精神文明。如果不吸取历史教训,打压各民族的精神,使国民一个个萎顿不堪,国家无以自立,官老爷们也就无官可做了。”现在依然这样呼吁。我作为土家族学者,而且是巴东的土家族,我将邓玉娇列为土家族的民族英雄。

    本文作者吴锐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发布于中国古典学网。
    
     巴东县隶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跨长江南北,正当西陵峡和巫峡的交界处。从现今湖北宜昌葛洲坝沿长江上行,第一个县是秭归,第二个县是巴东,第三个县是巫山。巫山县原来属于四川省,现在划归重庆市。 

     “邓”姓是官方认定的巴东土家族八大姓之一,邓玉娇也是土家族。三国时期,孙吴军队与关羽争夺荆州,攻克公安、南郡,诸城长吏及蛮夷君长皆降服。吴国部队又攻打房陵、南乡,大破之。秭归大姓文布、邓凯合“夷兵”数千人,呼应蜀国(此时的秭归靠近房陵,应该在湖北西部,非现今三峡中的秭归)。陆逊派谢旌讨破文布、邓凯,文布、邓凯逃脱,被蜀国任命为将。陆逊令人诱之,文布率众投降吴国。陆逊前后斩获招纳,凡数万计。文姓蛮族在后世还很活跃。土家族八大姓中的邓姓应当就是这样来的。
    邓玉娇挥刀斩淫官,续写土家族抗暴史,而土家族抗暴史至少已经有3037年。
    
    一、公元前1027年,巴人参加武王伐纣盟军,一举推翻商朝
    
    我国第一个王朝是夏族建立的夏朝。根据我的看法,夏族发祥于渭水(学术界多数认为不在河南南部就在山西南部),于公元前1994年建国(官方支持的夏商周断代工程与此不同)。夏朝的时候,土家族的祖先巴人已经出场了,见《山海经》。《山海经》虽然是神话,却保存了很多史料。清末杰出学者王国维根据《山海经》释读甲骨文,使《山海经》名声大振。
    夏族是姒姓,公元前1523年被东部的商族灭亡,商族是子姓。夏朝的末代国王叫桀,商朝的末代国王叫纣,“桀纣”至今成为暴君的代名词,“助纣为虐”这个成语至今活在我们嘴上。
    周族是姬姓,发祥于渭水陕西段。到文王时集聚了实力,武王继承他父亲文王的遗址,联合八个国家的部队,于公元前1027年灭了商朝,建立周朝,习惯上称为西周,因为首都在今天陕西省沣水流域,偏西。在中国最早的历史典籍《尚书》里,有一篇《牧誓》,记载这八个国家是:庸、蜀、羌、髳、微、卢、彭、濮,没有巴。但因为濮的范围很广,也可能包含巴。
    《华阳国志》是记载巴蜀历史的名著,作者常璩(约291-361)是蜀郡江原人。常氏为江原巨族,常璩在廩君后裔李特建立的成汉政权任史官(廩君是巴人信奉的始祖)。公元347年,东晋桓温伐蜀,成汉灭亡。常璩投降东晋,因受歧视,发愤撰集《华阳国志》。书中充满对巴蜀历史的自豪,可以说是一本罕见的为巴人呐喊的著作。范晔著《后汉书》、裴松之注《三国志》、郦道元注《水经》、刘昭注《续汉书·郡国志》均为研究东汉历史的名著,无不吸收《华阳国志》。“华阳”即华山之阳,即华山的南面。华山以南的汉水、嘉陵江堪称早期巴人的母亲河。本人首次提出土家族的祖先巴人发祥于陕西、河南、湖北交界的丹江,壮大于汉水,经三次大迁徙到达现在的清江。拙著《中国古典学》第一卷《中国西部文明研究·清江篇》上编即为证明这一新观点而著。《华阳国志》记载,武王伐纣,幸亏有巴蜀之师的支持。巴国部队不仅“勇锐”,还“歌舞以凌”,吓得商朝的部队前徒倒戈,留下“武王伐纣,前歌后舞”的美名。
    作为历史实在而言,巴人是否参加武王伐纣,还可以进一步研究,或者证实,或者推翻。作为传说而言,则发生较早,成为巴人的信仰。这种情况有点像宗教,我们无法证明上帝存不存在,但信徒深信不疑,就成为他们的文化。参与武王伐纣的传说,巴人自己相信,因而就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成为他们的一种民族精神 ――英勇抗暴。
    官方支持的夏商周断代工程将武王伐纣的时间定为公元前1046年,那么截止邓玉娇挥刀刺淫棍,土家族抗暴已经有3056年的历史。
    巴人与楚人共同发祥于丹江,长期在汉水流域共存。战国时楚国人宋玉是传承屈原辞赋的,《文选》卷第四十五载其《对楚王问》:
    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下里”即地下,民间相信是死人住的地方。此时楚国的首都郢还在汉水的宜城。巴人主张汉水是巴人的大本营,歌于郢的“客”最可能就是巴人。从《下里》之歌名来看,唱的是丧歌,现今清江地区叫“夜歌子”,因悼念死者总是在夜晚进行而得名。
    公元前771年,西周受到西部联军的军事进攻,迁都洛阳,标志着西周灭亡,东周建立。东周(公元前770-前221年)包括春秋、战国两个阶段,起止年代是:春秋(公元前770年-前476年),战国(公元前475-前221年)。春秋时期,南方的楚国发展为头号超级大国。战国时期,西部的秦国异军突起,也发展为超级大国。处于第二世界的巴国刚好处于两个超级大国的中间,腹背受敌,于公元前316年亡于秦国之首,但享受优待。巴人亡国,必然走出汉水,向外迁徙。
    《晋书》(二十四史之一)的《李特载记》说賨人(即巴人)“俗性剽勇,又善歌舞”,这八个字道尽了巴人的特性。板楯蛮作为巴人的一支,在秦朝末年助刘邦攻下三秦,号称“神兵”,充分体现了巴人“俗性剽勇”的特点。秦地既定,板楯蛮被遣还巴中。根据《华阳国志》、《后汉书》的记载,板楯蛮“俗喜歌舞 ”,高祖刘邦观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命乐人习之,所谓《巴渝舞》也。这体现了巴人“又善歌舞”的特点。多种记载表明,巴渝舞在西汉成为贵人之家穷奢极欲的享受,历代相传。唐朝杜佑(734-812)《通典》卷145《乐五》载《巴渝舞》的舞曲有《矛渝》、《安台》、《弩渝》、《行辞本歌曲》,“其辞既古,莫能晓其句度。魏初,使王粲改创其调。晋及江左皆制其辞。”世人不知如何断句,说明巴人早有自己的语言,不为外界知晓。可惜土家语现在濒临灭绝。
    
    二、巴人利用道教在东汉初年发动起义
    
    秦国消灭战国群雄,建立起第一个有皇帝的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过惯了独立国家日子的老百姓很不适应大一统,他们以“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精神,推翻了秦朝,刘邦渔翁得利,建立西汉(公元前206-公元9年)。中经过王莽篡权,建立新朝(公元9-23),均未见巴人大规模造反。到东汉则形势突变。
    所有讨论巴人信仰的著作都说巴人先接受了佛教,之后才接受道教,其实未必。按照我的看法,早在东汉初年,巴人已经利用道教发动起义了。
    在中国的正史¾¾二十四史中,《后汉书》首次为南蛮立传。从东汉第一个皇帝光武帝开始,蛮族的反叛十分密集,《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了20次以上,现列举其中的20次:
    1.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精夫相单程等占据险要造反,光武帝派遣武威将军刘尚发南郡、长沙、武陵兵万余人,乘船溯沅水,入武谿击之。刘尚既不熟悉道路,粮食补给又跟不上,蛮氏屯聚守险,把刘尚大军打得全军覆没。第二年,相单程等下攻临沅,朝廷派遣谒者李嵩、中山太守马成击之,不能克。明年春,朝廷派遣伏波将军马援、中郎将刘匡、马武、孙永等,将兵至临沅,击破之。单程等饥困投降。朝廷在武陵蛮聚居曲置吏司,群蛮遂平。这已经开了武力“改土归流”的先河。
    “精夫”是武陵蛮对首领的称呼,从此也可以看出武陵蛮有自己独特的语言。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相单程领导的这次武装反叛,显然是由王族发动、领导的。土家族历朝历代供奉向王天子,土家族传统民歌有:“向王天子一支角,吹出一支流清江河”,“向”可能是“相”的转写。 “向”是恩施自治州巴东县土家族八大姓之一。据明朝嘉靖二十九年(1550)《巴东县志》记载:“向王山,县西北五十里,与明月山连,常有云气,冬则先多雪,俗传向王常耕此。”又记县西四十里有向王洞,古迹有“向王铁枪”。
    2.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南郡潳山蛮雷迁等始反叛,朝廷派遣武威将军刘尚率领一万多人讨破之,将七千余口潳山蛮迁到江夏界中,成为沔中蛮。南郡在汉水之南。汉代的江夏郡还在汉水中游,梁陈之际移到长江中游。这是武汉大学石泉教授(1918-2005)的卓越见解。本人曾经在武汉求学,而当时没有认识到石泉先生的重要性,遂失去当面请教的机会,抱恨终身,这是后话。
    3.章帝(东汉第三个皇帝)建初元年(公元76年),武陵澧中蛮陈从等反叛,入零阳蛮界。其冬,零阳蛮五里精夫为郡击破陈从,陈从等皆降。这是东汉惯用的以蛮制蛮的做法。
    4.建初三年(公元78年)冬,溇中蛮覃儿健等复反,攻烧零阳、作唐、孱陵界中。明年春,朝廷发荆州七郡及汝南、颍川弛刑徒吏士五千余人,拒守零阳,募充中五里蛮精夫不叛者四千人,击“澧中贼”。五年春,覃儿健等请降,不许。郡因进兵,与覃儿健战于宏下,大破之,斩覃儿健首,余皆弃营走还溇中,复遣乞降,乃受之。于是罢武陵屯兵,赏赐各有差。
    巴郡南郡蛮五姓中有瞫氏,“瞫”传统上读作shen,“覃”可能是“瞫”的转写。
    5.和帝(东汉第四个皇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冬,溇中、澧中蛮潭戎等反,燔烧邮亭,杀略吏民,郡兵击破降之。
    “潭”姓可能是“瞫”的分化。“覃”和“谭”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族八大姓之一,互不通婚,因为是一姓的分化。此点可以看出邓贵大不仅与邓玉娇是同族,而且是邓玉娇的叔叔辈。另一个至今没有露面的邓中佳,如果是按照邓氏家族辈分取名的话,应该是邓玉娇的曾祖父辈。邓贵大是乱伦无疑,邓中佳也很有嫌疑,希望他自己出面说个清楚。
    6.和帝永元十三年(公元101年)年,巫蛮许圣等以郡收税不均,怀怨恨,遂屯聚反叛。明年夏,遣使者督荆州诸郡兵万余人讨之。许圣等依凭险要地形,官军久攻不破。诸军乃分道并进,蛮乃散走,斩其渠帅。乘胜追之,大破许圣等。许圣投降,朝廷也将他们迁徙到江夏。
    7.安帝(东汉第六个皇帝)元初二年(公元115年),澧中蛮以郡县徭税失平,怀怨恨,遂结充中诸种二千余人,攻城杀长吏。州郡募五里蛮六亭兵追击破之,皆散降。
    8.安帝元初三年(公元116年)年秋,溇中、澧中蛮四千人“并为盗贼”。
    9.安帝元初三年(公元116年),零陵蛮羊孙、陈汤等千余人,著赤帻,称将军,烧官寺,抄掠百姓。州郡募善蛮讨平之。“赤帻”“将军”均与道教有关,相关论证见本人在《中国古典学》第一卷第六章。
    10.顺帝(东汉第七个皇帝)永和元年(公元136年),武陵太守上书,认为蛮夷率服,可以比照汉人,增其租赋。议者皆以为可。尚书令虞诩独奏曰:“自古圣王,不臣异俗,非德不能及,威不能加,知其兽心贪婪,难率以礼。是故羁縻而绶抚之,附则受而不逆,叛则弃而不追。先帝旧典,贡税多少,所由来久矣。今猥增之,必有怨叛。计其所得,不偿所费,必有后悔。”顺帝没有听从虞诩的劝告。这年冬,澧中、溇中蛮遂杀乡吏,举种反叛。明年春,蛮二万人围充城,八千人寇夷道。朝廷派遣武陵太守李进讨破之,斩首数百级,余皆降服。
    11.桓帝(东汉第十个皇帝)元嘉元年(公元151年)秋,武陵蛮詹山等四千余人反叛,拘执县令,屯结深山。至永兴元年(公元153年),太守应奉以恩信招诱,皆悉降散。
    12.桓帝永寿三年(公元157年)十一月,长沙蛮反叛,屯益阳。至延熹三年(公元160年)秋,遂抄掠郡界,众至万余人,杀伤长吏。又零陵蛮入长沙。朝廷以度尚为荆州刺史,讨长沙贼,平之。
    13.桓帝永寿三年(公元157年)冬,武陵蛮六千余人寇江陵,荆州刺史刘度、谒者马睦、南郡太守李肃逃跑。朝廷派遣车骑将军冯绲讨武陵蛮,并皆降散。
    14.桓帝永寿三年(公元157年),武陵蛮复寇桂阳,太守瘳析奔走。武陵蛮亦更攻其郡,太守陈奉率吏人击破之,斩首三千余级,降者二千余人。
    15.桓帝之世,板楯蛮多次反叛,太守蜀郡赵温以恩信降服之。
    16.灵帝(东汉第十一个皇帝)建宁二年(公元169年),江夏蛮反叛,州郡讨平之。
    17.灵帝光和二年(公元179年),巴郡板楯蛮复叛,寇掠三蜀及汉中诸郡。灵帝遣御史中丞萧瑗督益州兵讨之,连年不能克。帝欲大发兵,向益州计吏咨询,程包直言官逼民反,建议招抚。帝从其言,遣太守曹谦宣诏赦之,板楯蛮即皆降服。
    18.灵帝光和三年(公元180年),江夏蛮复反,与庐江黄穰相连结,十余万人,攻没四县,寇患累年。庐江太守陆康讨破之,余悉降散。
    19.灵帝中平三年(公元186年),武陵蛮复叛,寇郡界,州郡击破之。
    20.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巴郡黄巾大起义,板楯蛮夷因此复叛,寇掠城邑,朝廷派遣西园上军别部司马赵瑾讨平之。
    上述所谓“寇”、“抄掠”、“贼”等词语都是史学家站在华夏正统的立场的表述。上述揭竿而起的蛮族,都是巴人,都在汉水一带。“汉水”的字面意思等于“天津”,即天上银河之意,是蛮族崇拜的圣水。南北朝时,正史记载的“蛮族”已经分布到今天湖北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四川省、湖南省、贵州省、湖南省、安徽省的全部或一部分,见《中国古典学》第一卷第3页图二椭圆形圈内,并且比较该书第182页图六七、六八。这些蛮族直接发展为后来的土家族。
    
    三、英勇善战的巴人在暴政下不得不自残
    
    《华阳国志》记载:东汉板楯蛮不堪政府的压迫,以至于“嫁妻卖子”,或者自己“剄割”。板楯蛮是土家族的祖先之一,以英勇善战著称,有“神兵”的美誉,在暴政的压迫下不得不自残。因为你再勇敢也架不住统治阶级鹰犬之多。
    
    四、 “屠城殄国”下的灭亡与迁徙
    
    巴人从战国晚期走出汉水,主要有两条路线,一是由西向今天的重庆一带迁徙,二是向南到达湖北西南的清江流域。这是第一次大迁徙。第二次大迁徙发生于三国后期,第三次大迁徙发生于南北朝。
    南北朝时期,蛮族处于南北朝争夺的中间地带,统治者都想利用蛮族,同时大肆屠杀蛮族,例如南朝(包括宋、齐、梁、陈)宋的杀蛮魔头沈庆之一个人就杀戮、俘获了二十多万蛮人。最保守的估计,假设这二十多万蛮人占蛮人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则蛮人至少有200万人(《中国古典学》第一卷第183页紧接着说:“远远多于现今土家族的总人口”,误。因为土家族现在有570多万人)。还有一位李迁哲,在三峡地区杀蛮族。他出身豪族,爱好奢华。妾媵多至百数,男女六十九人。子孙参见李迁哲时,李迁哲有时竟然忘记儿孙的姓名,不得不翻笔记。本人据此指出:“李迁哲之流的乌纱帽是用蛮族的鲜血染成的。”现在,似乎有必要提防野心家用邓玉娇的鲜血染他们的乌纱帽(我在书中指出这样的乌纱帽应该正名为“血纱帽”)。北周时,陆腾把杀害的三峡蛮族的骸骨堆积起来,筑为“京观”(“京观”典故出自春秋时代,“京”的意思是高耸),蛮族幸存者每一望见,“辄大号哭”,惨不忍睹。
    南北朝时期推崇“屠城殄国”,不比南京大屠杀逊色。因此,对蛮族友善的官员如凤毛麟角。南朝宋有两位算是突出的。一位是刘道产,一位是朱修之。《宋书·刘道产传》载宋文帝元嘉八年(公元431年),刘道产任宁蛮校尉、雍州刺史、襄阳太守等职,善于临民,蛮夷前后叛戾不接受王化者,并皆顺服,都出山沿沔水而居。百姓乐业,民户丰赡,由此有《襄阳乐歌》。元嘉十九年(公元442年)卒,及丧还,诸蛮皆备衰绖,号哭追送到沔口。这又可以看出蛮族是最懂得感恩戴德的。《宋书·朱修之传》载宋文帝时,雍州刺史刘道产死后,群蛮出现大骚动。朝廷任命朱修之为征西司马讨伐蛮族,打了败仗。宋武帝时,朱修之任加都督。朱修之为政宽简,又以廉洁著称,“唯以抚纳群蛮为务”。宋朝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一百卷收录了从传说时期到五代的“乐府诗”,其中南朝乐府民歌以《清商曲辞》中的“吴声歌”和“西曲歌”为主,“吴声歌”326首,“西曲歌”142首。《乐府诗集》卷47引《古今乐录》,列举《西曲歌》有《襄阳乐》、《江陵乐》等等,说明“西曲歌”与汉水很有关系,这是题外话。
    
    五、唐宋时期充当雇佣军时期
    
    隋朝开皇帝年间,巴东置县。唐宋时期,“土蛮”壮大。唐朝初年就利用巴蜑水兵攻克江陵,消灭后梁。据《宋史》记载,施州蛮子弟精悍,用木弩药箭,战斗趫捷,朝廷尝团结为忠义胜军。后来,泸州、淯井、石泉蛮族反叛,朝廷就利用施州蛮去镇压。朝廷刻石纪功,把蛮族骂了个狗血喷头:
    蠢兹夷丑,淯溪之浒。为虺为豺,凭负固圉。杀人于货,头颅草莽。莫惨燔炙,莫悲奴虏。狃虓熟慝,胡可悉数。疆吏苟玩,噤不敢语。
      奋若之岁,曾是强御。踯躅啸聚,三壕、罗募。偾我将佐,戕我士伍。西南绎骚,帝赫斯怒。帝怒伊何?神圣文武。民所安乐,惟曰慈抚。民所疾苦,惟曰砭去。乃用其良,应变是许。粥熊裔孙,爰驭貔虎。歼其渠酋,判其党与。既夺之心,复断右股。
      摄提孟陬,徂征有叙。背孤击虚,深入厥阻。兵从天下,铁首其举。纷纭腾沓,莫敢婴牾。火其巢穴,及其囷贮。暨其赀畜,墟其林橆。杀伤系缧,以百千数。泾滩望风,悉力比附。丁为帝民,地曰王土。投其器械,籍入官府。百死一赎,莫保铜鼓。
      歃盟神天,视此狗鼠。敢忘诛绝,以干罪罟。乃称上恩,俾复故处。残丑厥角,泣血诉语:“天子之德,雨旸覆护。三五噍类,请比泾仵。”
      大邦有令,其戒警汝:天既汝贷,汝勿予侮。惟十九姓,往安汝堵。吏治汝责,汝力汝布。吏时汝耕,汝稻汝黍。惩创于今,无忲往古。小有堡障,大有城戍。汝或不听,汝击汝捕。尚有虓将,突骑强旅。傅此黔军,毒矢劲弩。天不汝容,暴汝居所。不汝遗育,悔于何取!
    可怜这些蛮族被朝廷痛斥为毒蛇豺狼狗鼠,只好忍气吞声,因为实力不如人,要脱离王土不当帝民也是不可能的。
    与巴东有关的最大名人是寇准(961―1023),华州下邽(今陕西省渭南市)人,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任巴东县令,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任宰相。寇准敢于直谏,是著名的主战派,至今经常出现在杨家将的戏中。
    
    六、明朝抗倭
    
    元朝在“土人”聚居区设土司,现今恩施自治州和湖南省交界一带最大的土司是容美土司(主体在今恩施自治州鹤峰县)。明朝有意广设土司,自湖广到整个西南地区,遍地是土司,土司制度发展到极盛。清朝官修《明史》时,专门立《土司传》。施州就设有施南宣抚司、散毛宣抚司、忠建宣抚司、容美宣抚司。明世宗,容美土官田世爵于嘉靖三十四年(1555)奉调率兵随总督胡宗宪至福建前线抗倭,继又往浙江黄家山抗倭。三十五年,命容美宣抚田九霄袭职,赐红丝宁衣一袭,以表彰田世爵浙江黄宗山抗倭之功。直至万历十二年(1584),田世爵已八十高龄,犹佐其子田九霄率兵抗倭,以功封宣武将军,八十三岁卒于芜湖军营之中。
    
    七、清朝既抗清又抗英
    
    清朝初年,为提防农民借宗教揭竿而起,官方有意打击民间宗教。如鹤峰州首任知州毛峻德雍正年间(1734年左右)发布告示,严禁端公、马脚(均为巫师)。清朝中期,湖北发生白莲教起义,随即扩散到四川、陕西、河南、河南等周边地区,历时九年。清江地区是白莲教的重要战场。这次起义的规模远远超出了东汉初年巴人利用道教发动的起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室、资料室辑成《清中期白莲教起义资料》五册,足资研究,本文从略。本人曾有如下评论:“ 值得指出的是,嘉庆皇帝洞若观火,对大臣报告捉拿白莲教的奏折经常批以‘尚有颜为此语乎?’‘不知耻’‘虚言无耻’‘尔等无能又可恨’。嘉庆四年(1799)正月,嘉庆皇帝发布上谕,称听到被逮捕的白莲教徒说官逼民反,‘殊为恻然’,因此暂停对他们正法,嘉庆皇帝回顾他父亲乾隆皇帝统治六十年,关念民生,百姓若非迫于万不得已,怎么会不顾身家,铤而走险?可见是官员层层腐败,剥削小民,激变至此。一个封建王朝的皇帝尚且能实事求是,承认官逼民反,试问现在的官员、尤其是那些疯狂捉拿冤民上访的官员,哪一个敢于实事求是地承认官逼民访?他们还只是‘访’,没有‘反’,已经让当官的试问眼中钉肉中刺了。即使轰动全国的贵州翁安事件,官方虽然吞吞吐吐说开矿侵犯了民众的利益,但始终不肯将‘官逼民反’四个字从他们高贵的口中吐出来。”
    清朝鸦片战争时期,陈连升(容美土司人)随林则徐销烟,并且牺牲在英国侵略军的炮火之下。
    
    八、武昌首义
    
    邓玉麟(1881-1951),巴东县野三关人,标准的土家族。16岁到宜昌投军,后来随军移住武昌,1910年加入共进会湖北分会,1911年 10月10日晚参与武昌首义,1913年被国民政府授予二级嘉禾勋章、二级纹虎章,领陆军中将衔,任总统府高级顾问。功成身退,1940年回巴东故里。解放初,被定为开明士绅,1951年被当作反革命杀了,1982年平反。
    对照邓贵大,整个一个窝囊废,靠顶他父亲的班进入官僚阶层,逐渐饱暖思淫欲。而邓玉麟的父亲、哥哥都是饿死的。
    本人在巴东土生土长,从小耳闻目睹顶班制度,可以说骇人听闻。比如你是兽医,拿国家工资,那么当你退休时,尽管你的众多孩子可能都是农村户口(因为从县城到乡镇都有很多“半边户”,即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民,子女通常跟着是农村户口),但至少一个人可以顶班当兽医,从此“跳农门”。同理,假如你是一名公办教师,至少你的一个孩子可以顶班当教师。顶班制度使拿国家工资的队伍不断扩张,并阿斗化。当然很容易发展为淫棍土匪之类。
    
    九、杀官夺印
    
    黄大鹏(1908-1931),巴东县长江以北溪丘湾人。1927年协助共产党员张华甫工作。1928年带领“神兵”杀死县长就县吏,夺得县府大印。1928年冬,中共巴兴归县委成立(巴即巴东,兴即巴东邻县兴山,归即巴东邻县秭归),黄大鹏任委员。后来战死。
    像这样的民国土家族英雄太多了。共产党是靠抗暴全家,无庸赘述。如今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如果不承认邓玉娇的抗暴的非法性,那么自身的统治合法性从何而来?
    
    十、为什么说邓玉娇是民族英雄
    
    我在拙著《中国古典学》第一卷上编指出,土家族的先驱巴人早在东汉初年就发动大规模的起义,后世前赴后继,体现了高度的精神文明,即争取自由的精神。面对日益流氓化的基层组织完全,大多数人是上杆子与之同流合污,忍气吞声的还算道德水平好一点的。至于奋起反抗的,比熊猫还稀有。我过去主张:“中国各民族几千年来精神逐渐萎顿,正是苛政的压迫所致。争取公民的正当利益,既是公民的权力,也是争取自由的表现,体现了很高的精神文明。如果不吸取历史教训,打压各民族的精神,使国民一个个萎顿不堪,国家无以自立,官老爷们也就无官可做了。”现在依然这样呼吁。我作为土家族学者,而且是巴东的土家族,我将邓玉娇列为土家族的民族英雄。
    
    尾声:仍在继续的防抢防盗斗争――“400专家诉超星”
    
    2006年底,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许多学者在网上发现他们和国内外同行的学术著作遭北京超星公司盗版,遂决心集体维权,公证到1000多人遭超星盗版,准备起诉的有400多人,受害者来自大陆、香港、台湾、美国、日本、新加坡,于2007年2月开始到北京海淀法院状告超星盗版,经《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周刊》、《每日经济新闻》等20多家媒体报道之后,新闻界把这次大规模群众性维权活动称之为“400专家诉超星”事件,被评为2007年度中国八大出版热点之一(2007年12月20日 《中华读书报》)。群龙不能无首,承蒙老先生敬重土家族疾恶如仇的传统,推举本人为召集人。
    北京超星公司是以河南人史超、史强、史培斌、朱平、史松、史昊为核心的家族企业,自1992年以来,采取频繁更换公司名称等手段,大肆盗版。公司董事长的名字叫史超。照片见凌建平、郝匀嘉《400位专家学者告超星 中国最大网络盗版诉讼诞生?》, 2007年5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又见http://www.ssreader.com/zhuanti/15/zj_sc.htm。超星的经营模式是把已经出版的纸书扫描成一页一页的图片(还达不到复印的清晰度),加以压缩,存为超星的格式(.pdg),然后销售。其扫描工厂就设在国防大学校内。超星自称是“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其实没有任何新技术和公益性可言。
    该公司以海量盗版纸质图书,经营网络数字化图书馆为主营业务,其盗版图书数量之巨极为惊人,“超星”公司自称已将228万种中文图书扫描,占建国以来出版物的95%。甚至现任国家领导人的著作也未能幸免(见2007年7月11日《新京报》)。还长期在其网站张贴国家领导人照片做广告(已公证)。由于见书就盗,不管版权,不管内容,甚至将涉及国家军事机密的资料也发布到网络上,如海军装备部印制的38本涉及秘密、保密、机密、绝密图书,被超星制作上网,后由海军装备部安全处发现,先后有海装安全处、北京市安全局、北京市检察院等介入追查,据说“超星”董事长史超因此取保候审2年,最后的结果还是不了了之。“超星”公司不仅盗版中国大陆出版品,还大量盗版海外著作,也涉嫌盗版国内禁止发行的海外出版品,如台湾书泉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帝国》(超星ss 编号:11483164)等出版物。超星的授权书第一行字就写着“国家863计划中国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字样,完全是假冒。超星读书卡上都印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监制”的字样。这倒不是假冒,而是双方长期合作的结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的直属机关。“超星”公司因大量侵权被诉至法院时,“ 超星”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员大多都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
    “400专家诉超星”已经在北京和济南等地诉讼几十起,原告超过50人次。除个别案例外,其他所有案例都是法院判决超星侵权盗版事实成立,可是出人意外的是,判决的赔偿金额不足以支付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合理支出(实际上,法院已向原告索要了维权支出的原始单据)。这样的判决并不是在维护著作权人的利益,而是意在警告后面准备控告“超星”公司的人,控告该公司将会使自己再次蒙受经济损失。这样的判决的实际效果是在为“超星”公司的盗版行为保驾护航。
    例如,由中国思想史专家姜广辉先生主编的120万字的《中国经学思想史》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研究项目,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向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汇报的资料中,讲到社科院建院二十八年来全院共完成学术著作7000余部,列举有代表性学术著作共17部,其中就有《中国经学思想史》。这部书由25位专家历经10年才完成,于2003年出版发行,一年内已发行的4000册便已销售一空,出版社原拟再版,但由于此书于出版后不久即遭“超星”公司盗版,出版社再版计划遂告中辍。
    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超星”公司赔偿《中国经学思想史》第一卷140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562元;第二卷判被告赔167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623元。合计31885元。可是这两个案子原告已花律师费12000元,调查费6500元,公证费9450元,诉讼费6500元,交通费1100 元,合计35550元,亏损3665元。二审维持原判,但二审的诉讼费8656元,律师费4000元。加在一起亏损16321元。而其他几个版权官司的判决与此大体相似。这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怀效锋2008年初表示的,“以侵权为业故意重复侵权等情节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适当提高赔偿标准”,形成很大的反差。而超星公司正是“以侵权为业”,除销售电子书外,没有其他任何业务。“超星”公司董事长史超亲口对我们说过,为了其中五个案子的应诉,“超星”公司的“攻关”费用花了80万元,这笔钱还不如用来赔偿学者的损失。事实证明“超星”公司的“攻关”很有成效。
    当“400专家诉超星盗版”被评为2007年度中国八大出版热点之一,而超星及其客户四处被告之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代理庭长陈锦川等5人开会研讨电子书商的主要客户¾¾高校图书馆的责任问题,并且在第一时间将会议内容公布在蒋志培的个人网站(http://www.chinaiprlaw.cn/file/2007122212397.html)。超星的生存主要靠高校图书馆这条腐败链。蒋志培、陈锦川等人强辩高校购买盗版电子书不该承担责任,“从技术上和法律上都无法对其内容是否侵权进行事先的审查,对该数据库涉嫌侵权内容不存在主观过错”。先从技术上看,超星的看家本领就是扫描,超星将授权书扫描出示给购买者,显然易如反掌,而且可以通过网络传输。再从法律上看,购买赃物也是犯罪。 “400专家诉超星”的专家之一¾¾吴锐研究员起诉北京理工大学之后,北京理工大学出示了与超星签定的购买协议,在这个协议书里,明确规定由超星“负责向国家版权代理中心交纳版税,若出现相关版权纠纷,由乙方(超星)全权负责”。可是根本不存在“国家版权代理中心”这个机构,可见这类购销合同都是高校与超星勾结的结果,不是像蒋志培、陈锦川等人所说的“不存在主观过错”。
    2008年4月24日《光明日报》有一篇报道《北京法院集中宣判十起网吧侵权案》,其中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代理庭长陈锦川指出,网吧侵犯著作权案件已成为继盗版侵权案件后,知识产权审判中新的热点问题。他分析说,网吧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将自行下载的影视作品放到服务器上供网民在线观看,另一种是与影视版权提供商签订所谓的‘影视服务协议’,安装影视服务器软件后,通过版权提供商的服务器供网民在线观看。前一种情况,网吧的主观过错是明显的,后一种情况,网吧如果不能证明其对涉案作品是否经过授权尽到了审查义务,则主观上仍有过错,不能以影视版权提供商曾保证经过了许可而免责。”陈锦川说的“后一种情况”与高校购买盗版电子书的情况一模一样,高校正是与超星签定一个版权由超星负责的协议以逃避法律责任,为超星销赃。陈锦川的言行,前后判若两人。
    蒋志培、陈锦川等人说“遇有诉讼高校图书馆应当在诉讼程序上请求追加数据库的制作销售者作为被告,受诉法院也应主动追加被告”,非常可笑,受害者打官司告谁应该由原告做主,还要法院“主动追加被告”?中国的盗版如此猖獗,法院为什么不“主动”追加被告打击盗版?“400专家诉超星”起诉山东体育学院的案子,山东省中级法院也要求专家们追加超星为被告,遭到专家们的拒绝后,山东省中级法院判决山东体育学院侵权成立,但不承担责任,为“400专家诉超星”的荒唐判例增添了一个新品种。也可见上述蒋志培等人的“研讨会”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因为2008年2月,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就是在济南开的,蒋志培在会上的讲话由最高法院下发,“要求各地法院做好此次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山东省中级法院显然“贯彻”得很及时。〔蒋志培的讲话透露,这次会议代表180人,“在秘书组、会务组、材料组、宣传组之外,(山东高院)专门成立保卫组,出动40名法警保障会议代表的安全”,神气得不得了。〕
     “400专家诉超星”于2006-2008年连续三年到北京公安部门、工商部门举报超星特大盗版,无人受理。2007年8月至2008年全年,又到国家版权局、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举报超星盗版,要求查处,但毫无结果。2009年2月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市某政协委员将超星特大盗版案向大会反映,并且刊登在北京市政协内部刊物上,2009年2月13日,北京市版权局和市文化执法总队因此派人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但从此销声匿迹。由此可见,版权部门的空转使中央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纲要》根本无法得到施行。这就难怪国外均视中国为全球盗版中心,如 2007年6月3 日,《德国之声》说:“创造着经济神话的中国可惜也是盗版的世界冠军。据海关和警察统计,世界上大约一半被查获的赝品来自中国。”2007年11月15日晚,台湾中天电视台新闻主持人陈文茜说:告诉大陆,要使台湾人不恨大陆人,大陆就别偷台湾的智慧财产权。2008年6月26日,日本经济产业省通商室的分部悠介律师在东京财团表示,以中国为中心的盗版侵权现状,受其侵害总额在全世界达约80兆日元。中国的盗版制品有三分之一在中国销售,剩下的三分之二目前已在国际上进行扩散,如东南亚、印度、中东、中南美、非洲。中国盗版已引起美国向WTO的诉讼。中国的电子书商全部集中在北京市海淀区,使海淀成为中国的盗版中心。2007年4月9日,美国向WTO起诉中国打击盗版不力。2009年1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仲裁小组裁定中方败诉。2009年4月,美国连续五年将中国列为盗版黑名单的国家之首,对国家版权局自称中国有“版权双重保护制度”提出了质疑。
    “400专家诉超星”最初发生后,超星担心引起连锁反应,赶忙通过其顾问周林(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找到我,妄图私了。2007 年3月22日,周林转来原告《关于吴锐教授作品使用谅解备忘录》,提出在6万元的现金赔偿外,另外给我拍摄20次讲座,支付2万元稿费。因此给我的赔偿总额可达8万元,我断然拒绝。超星后来说可以将拍摄报酬提高到4万元,给我的赔偿总额可达10万元,仍然遭到我的拒绝。我已经就周林代表超星与我的电子邮件公布在书里,留此存照(《中国古典学》第一卷594-597页)。最好笑的是,超星总经理助理阎云德跑到《人民日报》社,先是活动我太太,后来还找到我太太的领导,中心思想劝我接受私了方案。遭到拒绝后超星使出杀手锏,出示了一份有我“签名”的授权书,我不承认,超星私自联系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把律师代我签字的笔记也鉴定我写的,因此这一鉴定结论连海淀法院也未认可。法院从本人单位调走我的签名安排华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是“因诉讼前签名样本量少,鉴定条件不充分”而不能得出确定的鉴定结论。其实海淀法院不仅从我的单位调集了签名档案,还让我到法院现场书写了两整页签名,签名总数在100 个以上,不知为什么还说“签名样本量少”?海淀法院似有隐瞒证据之嫌。最后海淀法院法官陈坚断章取义地引用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两者既有大量特征符合点,又存在一定差异点”的内容描述,并以此推断出吴锐的签名是真实的结论。作为专业的鉴定机构尚不敢作此推测,而法官却依据鉴定内容的部分描述推断出超出鉴定机构鉴定结论范围的做法,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本人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申请抗诉。
    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防抢防盗局势,试问有几个学者愿意涉足?不少人还说风凉话:“盗就盗吧,我不在乎”,其实不是不在乎,是没有在乎的种。如果我们的书是真的在支持国家863计划,或者是在做公益,我们可以另当别论,问题是各层的强盗都在利用我们的书洗钱。首先,图书馆将我们的纸书出租给强盗,榨一笔钱。其次,强盗将书简单扫描(还达不到复印的清晰度)卖出,榨一笔钱。再次,图书馆是强盗销售的主战场,再买一次电子书,吃回扣。我们的书写作极难,出版更难,但被盗最易。正是大部分学者因无能而装大方不敢惹强盗,强盗越发大胆。2007年7月7日,“400专家诉超星”专家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王育成在王府井遭两名凶手跟踪毒打住院,两天后其中一名打手的父亲神秘死亡。2007 年11月 6日晚,超星因盗版李昌奎著作,赔偿十万元私了。交完赔偿款以后,超星报警说是诈骗,由超星总经理助理阎云德亲自出马当打手。要对付这样的盗版贼,恐怕土家族是最合适的。因为土家族追求自由是与生俱来的,也可以说是土家族的信仰,或者说宗教。邓玉娇这样一个弱女子都能奋起反抗,学者更应该带头,斩断腐败链,旗帜鲜明地追究强盗团伙的刑事责任。
    
     2009年5月28日端午节,为声援邓玉娇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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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一) “老九被偷光光”-- 吴锐状告超星特大盗版博客,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66978420_0_1.html
    (二)姜广辉:超星大肆盗版无疑是野蛮的抢劫掠夺, 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三)“400专家诉超星”召集人谈达赖喇嘛与西藏神权,http://www.gudianxue.com/newsxx.asp?news_id=630
    (四) “400专家诉超星”召集人谈“大巴人国”与“大藏区”,http://www.gudianxue.com /newsxx.asp?news_id=632 (五)中国超星特大盗版案应提交世界贸易组织,http://free.donews.com/viewthread.php?tid=138594
    
    http://www.gudianxue.com/newsxx.asp?news_id=680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48e740100dbvt.html
    
    吴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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