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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外收入,真正“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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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某区法院的一名法警以没有钱为由拒不支付自己妻子的生活费和医疗费,于近日被其妻在网上曝光工资单。在这份实际到手的7513.15元的工资中,工资外的补贴是工资的数倍,而缴纳的个税却只有128元。看了工资单后,不少网友都大呼羡慕。(11月11日《信息时报》)


     公务员的工资总是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其中固然有公务员收入相对较高的因素存在,但更多的还是因为信息的不透明使得公众对此倍感好奇。坦白说,七千多元的工资在上海地区也许并不算高,多数网友对此也表示了认同。那么,众人对这份工资单究竟好奇在何处呢?
    
     毫无疑问,名目繁多的工资外收入堪称这份工资单的最大“看点”。据记者统计,以“贴”字结尾的名目竟达17项之多,与5739元的工资外收入相比,1774.15元的工资难免相形见绌。同时,更加耐人寻味的是,128元的个人所得税仅仅体现在工资一栏中。也就是说,占总收入70%左右的工资外收入,实际上没有缴纳个税。
    
     笔者不由得想起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公务员零个税”事件。2008年年初,北京市工商局某正式在编人员的工资单显示,在一张月收入为5935元的工资条上,个人所得税一栏为零,在当事人坚称已缴纳个税的同时,税务部门却讳莫如深,至今未见下文。
    
     这位法警的工资单之所以招致非议,不在于公务员实际收入的多少,而在于形形色色的工资外收入令人眼花缭乱。同时,名目繁多且份额巨大的工资外收入完全不在征收个税的范围之内。民众的疑惑也由此产生。为什么公务员的工资外收入如此之多?花样繁多的各种补贴究竟来源于何处?所谓“人人想当法警”,不过是由嫉妒、不满引发的情绪宣泄,在其背后,则是对规范收入分配制度的强烈诉求。
    
     实际上,早在2006年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建伦就曾表示,希望政府出台相关方案,规范公务员工资外收入。王建伦此番表态的前提是“建立和谐社会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确实,只有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分配秩序,才能达到各方的满意,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的和谐。反之,当分配秩序过多地倾向于维护少数人利益,而无法令多数人感到满意的时候,也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
    
     现在的问题是,公务员的工资外收入究竟何时才能真正得以规范和透明?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这样的问题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与妥善的解决。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只有当公务员的工资外收入足够规范、透明,同时纳入工资分配管理、承担纳税义务,民众才能将公务员工资单视为他们劳动价值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务员工资单不再“雷”人,不是在一声晴天霹雳之后再没有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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