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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革命罪”23条香港惨败 欲在澳门立法遭抗议


澳门民间团体强烈反对打压异己的23条立法(大纪元记者许侠摄)
 
澳门团体强烈反对23条谘询立法

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于昨日假政府总部就《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谘询文本,建议立法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行为,正式启动《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何厚铧在会上宣布谘询期至下月底。而一批反对23条立法的澳门民主启动成员,到政府总部递交抗议信,强烈反对立法。

谘询草案包括禁止7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叛国行为、分裂国家行为、颠覆中央人民政府行为、煽动叛乱行为、窃取国家机密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澳门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禁止澳门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及团体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违者可被判15至25年徒刑。

至于刑罚方面,叛国、分裂国家、颠覆中共政权的最高监禁期为25年,触犯煽动叛乱最高可被判8年,窃取国家机密罪最高可判监15年。

日前,澳门政府宣布将启动23条立法工作后,即引起当地从事人权活动人士的关注。民主启动成员就推行立法一事,到政府总部递交抗议信。信中提到“基本法23 条立法必须要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及两条《约翰内斯堡》公约,不能以言入罪及政治审查,同时必须尽早落实双普选政府制度,以便(市民)能发挥有效监察政府的政治作用”。

忧言论及示威自由受阻

民主启动成员利建润说:“我们绝对不能容忍23条出现政治审查和以言入罪,更不能接受作为打压异己、镇压不同声音的政治工具。”

他指,最近在澳门有网民因为在网上讨论银行挤提事件而被控告,与今次的立法有绝对的关系。他非常担心将来澳门的言论自由、示威活动,政治性等活动,会因为23条的立法而没法进行。他指:“这条法律关系到我们澳门每一个人的言论自由。”

利建润并指责政府搞假谘询,他指当年香港的谘询有蓝纸草案等的几次谘询,而澳门的谘询都是请自己人去谘询。他表示不排除有进一步的行动,“希望澳门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出发,大家应站出来出声(发表意见),共同来维护澳门人的生活方式”。

恐沦为政府控制市民工具

澳门居民林小姐形容23条是悬在澳门每个市民头上的一把刀,作用是限制澳门人现时所享有的自由。她说:“现时澳门媒体基本上失去对政府监管的作用,市民不能直选特首、立法会的议席亦不是全部由民选产生,司法系统的独立性一向受到市民的质疑,加上警权过大,市民对政府行为几乎不能监管的情况下,23条只会沦为政府控制市民的一件工具。人民有监管政府、选举特首及议员的权力。”

混淆党和国家 迫害异己

澳门法轮功学员宋小姐指出,23条的背景是大陆的公安法,公安法是89年六四事件后制定的,用以对付异见人士和对89学运参与者秋后算账的一条恶法。近年中国的维权律师高智晟、帮助爱滋病人的胡佳和在网上发表文章的师涛均遭中共当局以此法例入罪判刑。在民主社会批评执政党不会被误导为批评国家,但是中共有意混淆“党和国家”概念,将党和国家变成一体,讲共产党不喜欢听的话,发表有关文章即是批评国家、颠覆国家,所以她坚决反对23条立法。

宋小姐并以现时澳门法轮功学员的集会为例,指出澳门警察在完全欠缺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的合法集会不断进行干扰,甚至开具控诉书,当有23条时,警察就更可以有恃无恐地对付市民的合法集会和游行。

她并质疑,自99年以来,澳门经历过经济环境很差的时候,亦经历过很好的时候,亦经历过沙士等,但是都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为何在澳门其它民生的法例严重滞后、迫切需要立法或修改的情况下,推出没有立法迫切性的第23条?

澳门立法会议员区锦新则指出,法例对“政治团体”没有明确的界定,是否由警方去界定?另外条例指出不以言入罪,但是派资料、写文章呢?派资料、写文章是否属于煽动?这些法例存在的漏洞,是需要作出明确的条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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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展开二十三条立法 各界表忧虑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星期三宣布启动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咨询,港澳各界对此表示很大疑虑。
    

    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周三公布正式启动基本法23条《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工作,咨询文件对基本法23条中的7项罪行,作出定义及订出刑期,其中叛国及分裂国家罪,刑期最高为15至25年;煽动叛乱罪、窃取国家机密等罪行最高可判15年;有犯罪的预备行为,也可判3年,草案中还包括终止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或限制入境等其它附加刑罚。该草案咨询期至今年底。
    
    何厚铧在记者会上回应相关问题时称,该草案不会影响澳门民众的基本人权和表达自由:“一定要产生严重犯罪行为才归国家安全法管辖范围,刚才你所说叫喊口号或者写一两篇文章批评特区或者中央政府我相信完全不会受这一法律管制。”
    
    当晚何厚铧还与澳门行政立法会议员、人大政协委员以及各主要社团代表进行会谈。参与者之一议员区锦新会后接受本台采访时说,草案有很多灰色地带,像对于如何界定“直接煽动”以及由中央界定“机密” 等问题和矛盾,特首暂未正面澄清:“ 针对国家机密由中央政府定的,你在澳门以公众利益及知情权很难与中央抗辩,这对媒体来说是地雷区;另一个是直接煽动的问题,没有界定什么叫煽动,写文章和发表演说算不算?如果算的话就是以言入罪。特首没有直接回应澄清这些问题,我们希望政府听取意见后,在之后的立法过程中写得清楚一点,以免它被滥用。”
    
    民主派议员区锦新说,与会两百多人只有不足十人向特首提问,由此可见在澳门推行二十三条立法不会有太大阻力:“只有我和吴国昌两个对条文提出质疑,其它人都是表示支持。澳门这个情况。。基本上都是按政府意图来说话,所以制定这个法律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阻力的。”
    
    而澳门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程惕洁则认为,虽然澳门政界不如香港多元民主,北京方面影响力较大;但由于二十三条中罪行定义与当地社会传统、宗教、学术方面可能的抵触,依然不排除民间的反弹:“澳门民众的抗拒心理可能的确没有香港那样强,但是要说推动或执行这个立法没有障碍也倒不是。要看条文具体如何界定,执法如何执行,我个人认为难度很大。例如天主教是澳门主要宗教,如果梵蒂冈和北京在台湾问题上有不一致的时候,澳门所不算与国外敌对势力有来往?现在这里天天都有法轮功活动,一个国内肯定界定为非法的团体,那和他们接触要不要逮捕判刑?我们课堂上什么国家的教材都能用,没有忌讳,包括天安门事件都可以讨论,这样的目前老百姓享有的言论自由会不会在二十三条立法后受到限制?如果国内不允许的事情这里也不允许,那么一国两制就没了。”
    
    周三澳门民间团体民主起动三名成员带同请愿信到政府总部门外示威,表示对23条立法可能限制言论及集会自由的担忧。
    
    香港特区政府03年一度建议就基本法二十三条进行立法,结果激起五十万人上街游行表示反对而无限期推迟。此次澳门启动二十三条立法随即引发对于香港方面就此立法的担忧。
    
    香港政府发言人周三表示现阶段政府没有计划就香港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开展立法工作,当务之急是解决经济和民生问题;称日后考虑该立法的工作时,必会与社会各界充分沟通。
    
    香港法律学者王友金说,澳门二十三条立法对香港必然有影响:“中央就是因为在香港立法不通所以在澳门先立法,是比较容易通过的,很多严厉的关于国家安全的条文,一旦在澳门通过的话,相信对同属特区的香港压力是很大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大纪元记者安琦、叶颖诗澳门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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