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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中国新年前后天津受审 受贿200万及滥权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即将上庭受审。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将陈良宇案交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异地审讯”,指控的罪名包括受贿和滥用职权,其中,受贿金钱财物200万元人民币,案件或在春节前后开审。陈良宇是中共近20年来第二位上法庭受审的政治局委员,罪名与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相似,学者指陈良宇若罪成,刑期应高于陈希同的16年。

北京消息披露,随上海社保基金案涉案者陆续领刑,因涉案在去年9月被北京轰下台的陈良宇,经中央政治局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异地审讯,并指定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日前已移交天津市检察院,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准备阶段,预计春节前后即可开审。
    
    搞权色交易没被起诉
    
    据了解,当局指控陈良宇的罪名主要有两项:受贿和滥用职权。受贿的钱物折合人民币约200万元,而且主要是财物,现金不多;滥用职权罪则主要指其在任上海市长和市委书记期间,为上海福禧投资公司老板张荣坤收购国有企业“开绿灯”,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等。
    
    值得关注是,今年7月26日中纪委在公布陈良宇案情、决定开除其党籍及将案件移交司法机构时,指他“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但据悉,起诉内容不包括这些方面。而据了解,涉嫌借陈良宇搞“权色交易”而得宠的有关女子,目前仍位居高官之位,由于她们指认了陈良宇的犯罪事实,获北京宽恕,暂时不予追究,但已十分低调。
    
    罪似陈希同料不致死
    
    陈良宇是继陈希同之后,中共近20年来第二位以经济罪名上法庭受审的政治局委员。陈希同在1995年被革职,后被控贪污和玩忽职守,至1998年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一审判囚16年。有北京法律界人士指,陈良宇的罪名与陈希同相似,但受贿金额多过陈希同贪污的55.5万元,若罪成刑期应高于陈希同,但罪不致死。本报记者
    
    “两陈”案比较
    
    姓名:陈希同(77岁)原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革职日期:1995年9月罪名:贪污、玩忽职守刑期:16年
    
    姓名:陈良宇(61岁)原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革职日期:2006年9月罪名:受贿、滥用职权刑期: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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