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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习近平的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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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七大”之后海内外媒体关于习近平的报道都普遍提到他的“法律”背景,强调这是中共最高领导层的一个重要转向。其实这是一个普遍的误解。

在中国大陆,法学是一个学科大类,不仅包括狭义的法律,也包括其他社会科学。比如,在一些大学的网站上,可以发现“法学学位”至少可以授予以下专业的毕业生:社会学、社会工作、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专业、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法学,等等。可见,拥有法学学位,并不一定是从法律专业毕业的。

那么习近平是什么专业毕业的呢?他自己的官方简历写得很明白:“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可见,习的确是读的法学这个大类,但他的具体专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在1990年代的时候,清华大学也只有这一个文科博士点。在中国大陆受过教育的都应该知道,这个专业与法律专业显然不是一回事。

所以,强调习近平的“法律”背景是一个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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